乙薛
见“萧乙薛”(1992页)。
见“萧乙薛”(1992页)。
?—1864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藏族。噶伦敦珠卜多尔济之子。生于扎什伦布寺附近之巴南木地方。任噶伦。道光二十一年(1841),森巴人侵入阿里,奉命随索康率藏军驰援,并参加停战谈判,恢复阿里与拉达克原
乌兹别克族婚俗之一。意谓正式订婚期。一般在办结婚仪式前一段时间举行。依照习惯,通常由女性办理。当天,男方母亲要端着一个用“达斯特汗”(类似餐巾)包着的托盘,带一只大绵羊,在女性亲友陪同下送往女家,并在
辽世宗天授皇帝耶律阮年号。947—951年,凡5年。
1841—1904清末开封农民抗粮罢市运动领导者。开封市郊东乡治台村人。回族。早年参加河南民间秘密会社“仁义会”。为人刚正,好打不平。光绪三十年(1904)秋,因清政府强迫该地农民补交沙荒地税粮,领导
达斡尔族的传统食品之一。糕点的一种。达斡尔语音译。制法:将发酵的稷子米面卷成8字形用油炸熟而成。达斡尔族多于年节时制作、食用,遇有婚丧亦以之款待客人。
傣文文献。于云南西双版纳勐遮地区收集。内载土司告诫百姓的训条,对研究傣族社会历史及土司制度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内称:当用的不用,不当用的又用;当说的不说,不当说的又说;当做的不做,不当做的又做,是不对的
藏语音译,又译久本,意为“十户长”、“什夫长”,藏区多设此职,为藏军中最低武职。解放前,在四川甘孜藏族牧区基层组织中,此职只管一个“足伙”(十户牧民),由※“车瓦”(当差纳税者)等级的牧民轮流担任,任
清代云南班洪部落联盟首领。汉称班洪王。道光、咸丰年间人。佤族。初通过战争征服班洪地区的其他村寨、部落,逐步统一班洪地区,使之从原始部落状态发展为初具规模的国家形态。其为该地区第一代班洪王。
见“旗民”(2460页)。
景颇族的景颇支语(载瓦支语称“吾戈拢”)。原指景颇族原始社会时期所实行的共同劳动,平均分配方式。当时生产资料公有,没有阶级,没有剥削。后来随着私有制的发展,个体家庭经济的确立,逐渐演变为一种换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