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石抹咸得不”(456页)。
官名。清代在川、滇、黔、湘、鄂、甘等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所置,世袭武职小土官,以当地头目为之,五种土弁之一。秩正七品。负责管理本辖区内各种事项。其革除、贬擢隶兵部。
见“郭夏拉达”(1904页)。
见“别乞”(3) (1069页),“妣吉”(1260)页。
苗民起义遗址。位于湖南保靖县境内。清乾隆、嘉庆年间苗民起义时,以此作为重要阵地。以石筑成,有城墙3道,极为坚固,义军曾屡于此抵御和出击清军。城内尚有当年起义军制作火药的碓、磨等遗物。相传有苗族英雄腊乙
清代蒙古地区由蒙古地方盟旗、苏木敷设的台站。又称苏木台站,以别于政府拨款和掌管的※中央台站。其经费、设备、站户由主办的盟旗、苏木自行负责。其设置是对中央台站的补充。主要是盟、旗、苏木内部的交通运输线。
见“鬼方”(1703页)。
即“徒单克宁”(1892页)。
唐代在东突厥地区建立的羁縻机构。龙朔三年(663)分定襄都督府置。以其首领为都督,职位世袭。侨治朔方(今陕西靖边县东北白城子)。下辖郁射(郁射施部)、艺失(多地艺失部)、卑失(卑失部)、叱略4州。隶单
?—1156西夏大将。党项人。皇族,崇宗弟。多权略,有膂力。任都统军,镇衙头。贞观三年(1103),建议学宋兵之长,选蕃汉壮勇,教以强弩,平居带兵而锄,临戎分番而进。封晋国王,掌兵政,多有战功。雍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