兀的哥
即“兀的改”(108页)。
即“兀的改”(108页)。
碑铭。乾隆五十八年(1793)内阁侍读学士、军机处行走杨揆撰文,大将军福康安、参赞大臣海兰察等立碑。原存拉萨大昭寺前。碑文主要记述廓尔喀于乾隆五十三年(1788)侵犯藏界,五十七年(1792)令福康安
碑铭。乾隆二十年(1755)五月立于北京国子监。弘历撰文,以满、汉、蒙、藏4种文字镌刻。全文约2700字,分前后两部分。前半部引言,1800余字。后半部韵文近900字。记述准噶尔部来源、发展及噶尔丹、
?—1933清末民国初新疆色勒库尔回庄(今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伯克。一译“克仑”。塔吉克族。巴巴夏伯克孙。清光绪十八年(1892),受命继任该庄阿尔钦(阿奇木伯克)。因与清朝政府往来密切,曾先后获
贵州青岩各族人民反洋教斗争。又称贵阳教案。清道光二十七年(1847)。天主教改贵州教区为贵阳教区,掌管贵州全省天主教教务。咸丰十一年(1861)五月,青岩(距贵阳约50里)各族人民过端午节时上街“游百
?—1627哈萨克贵族。※贾尼别克汗孙,贾勒木速檀(王)子。初称速檀。明万历二十六年(1598),从侄艾斯木汗继位后,与布哈拉和撒马尔罕统治者签订和约,规定塔什干及其周围地区240年内归哈萨克汗国管辖
见“妫水”(1261页)。
见“蒙格”(2324页)。
锡伯族庙碑刻。清嘉庆八年(1803),梨树沟边门章京锡伯人华沙布立。在今沈阳市皇寺路太平里二十一号太平寺内。1954年发现。1962年收藏于沈阳故宫博物馆。碑高144厘米,宽57.5厘米,厚20厘米。
赫哲族男子传统衣服的一种。赫哲语音译,意为“狍皮大衣”。亦作“卡日其卡”。今内蒙古、黑龙江境内的鄂温克、鄂伦春和赫哲等族过去皆穿狍皮大衣,然各族称呼不一,制作也稍有差异。赫哲族以5—6张狍皮制作,长过
元代诸色户计之一。须缴纳税粮,承担科差。元初免当杂泛差役,成宗(1294—1307年在位)以后废除此例。其差役、词讼归行省所设之官医提举司管理。规定每户须有子弟一人入各路医学习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