兀鲁河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改作呼鲁河卫,并说清代有呼鲁河,在吉林城(今吉林省吉林市)西南500余里,流入赫尔苏河。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改作呼鲁河卫,并说清代有呼鲁河,在吉林城(今吉林省吉林市)西南500余里,流入赫尔苏河。
见“阔阔出”(2274页)。
见“土尔扈特南前旗”(73页)。
柯尔克孜族传统拉弦乐器。柯尔克孜语音译,亦译“克雅克”。即二弦提琴。流行于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等地。琴身约长60—70厘米,用整块松木凿成,琴箱扁圆形,上宽下窄;琴颈细长,琴腹蒙以驼皮(多用小骆
瑶语音译。部分瑶族自称。他称“大板瑶”。分布在云南麻栗坡、马关、广南、富宁,广西西林、那坡、防城和湖南新田、宜章等地。操“勉语”,属汉藏语系苗瑶语族瑶语支。
1228—1370元代伊斯兰教经师。本名不鲁罕丁。查者例绵(今伊朗卡泽伦城)人。大商人。元皇庆年间(1312—1313),随贡使来泉州,住排铺衔,修回回教(即伊斯兰教),受邀主持清净礼拜寺,任“摄思廉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东至依札噶尔山接本部右翼中前旗及右末旗界,西至鄂罗克依山接本部右翼中旗界,南至巴噶额里彦山接本部右翼中旗及各翼中前旗界,北至拖诺接本部右翼中前旗界。有佐领一个半。会盟于克鲁伦巴尔
明代云南干崖傣族首领之一。干崖宣抚使※刀怕举之弟。万历(1573—1620)初,兄卒,嫂罕氏之兄木邦宣慰罕拔附缅王莽瑞体,召其袭职,以臣缅,且许以妹。拒不受,举兵与罕拔战。以缅兵10万骤临,退守永昌。
529—584西魏、北周、隋大臣。字士亮,先世原为代北高车(敕勒)斛斯部莫弗大人,后归魏,以部为氏。河南洛阳人。尚书令斛斯椿之子。少以父勋赐爵城阳郡公。西魏文帝大统(535—551)末,为通直散骑常侍
苗族男子的佩刀。男孩初生时,三朝秤若干重,即以如数的铁用火炼之。埋入土中。每年生辰取出再炼而复埋之。至15岁,将埋土中之铁取出打制成佩刀,谓之苗刀,最为锋利。用为杀伤武器。
西夏诸王位之一。位在第三。西夏文《官阶封号表》中在师位、中书位、枢密位之上。参见“官阶封号表”(153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