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喀尔喀
见“内五鄂托克喀尔喀” (310页)。
见“内五鄂托克喀尔喀” (310页)。
唐代均田制授田之一。北魏作露田。指受田者有权使用,但无权世袭或变卖的土地。通常占正丁受田数的十分之八。唐代西州(治今新疆吐鲁东南高昌故址)、庭州(治今新疆吉木萨尔北破城子)等地亦行均田制。
?—1009宋代云南大理国第六世国王。白族。大理人。段素顺子。宋太宗雍熙二年(985),父卒,继王位。翌年改年号广明。其后,又先后改元明应、明圣、明德(一作明统,诸书不一)、明治。至道元年(995),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永乐八年(1410)二月设置之使坊河卫皆改作舒繙河卫。
壮语音译,意为“私奔”。壮族旧时婚俗之一。亦称“卷伴”。流行于广西左、右江流域。旧时,男女青年在歌圩上建立情意,或已私定终身,但因女方已许配他人,或因他故,不能公开行聘,男方遂暗置聘书于女方父母床上,
辽代中期学者。字敌隐。契丹族。皇族孟父房之后,于越※耶律屋质庶子。史载其性廉谨,善属文。圣宗朝入仕,统和二十四年(1006),以父为太宗、世宗、穆宗三代重臣,以善政著称,乃述其安民治盗之法奏上。补小将
明代东蒙古※六万户之一。亦译永邵卜、应绍不、雍谢布等。属※右翼三万户。一说其名称源于元代的云需府。据《皇明北虏考》等汉籍载,该万户由十营组成,称阿速(阿苏特)、哈剌嗔(喀喇沁)、舍奴郎、孛来(布里雅特
寺院名。在青海西宁市。旧名妙华庵。明洪武二十三年(1390)建,永乐十年(1412)敕赐“弘觉寺”匾额。明前期,该寺深受朝廷重视,寺僧札思巴销南曾多次进京朝贡,被封为国师。在明朝支持下,寺院兴盛,名振
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车臣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丹津长子。康熙四十五年(1706),袭札萨克镇国公。五十一年(1712),献马助军。康熙帝塞外行围时,与祖母苏嘛达喇迎觐,受祖母赐墨
官名。为土司制度中长官司或军民长官司主官。名称始于元代,以民匠提举司所领地域阔远,人户散处,于政不便,因酌远近众寡,于北部、东部、西北部立长官司分领之,掌军兵、民匠及钱粮等事。其置于西南诸溪洞者,谓之
?—1014宋时归义军节度使。一作曹寿。咸平五年(1002)继任。自称敦煌王。同年,被宋封为归义军节度使。赐“竭诚奉化功臣”号。屡朝贡于宋、辽。景德三年(1006),入贡于辽,自称沙州敦煌。大中祥符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