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直隶厅
行政区划名。清置。明为五寨、子坪二长官司,隶保靖宣慰使司。清康熙四十三年(1704),改流官,置通判,辰沅靖道佥事徙驻于此。雍正四年(1726),改为营。乾隆五十二年(1787),改为厅,升流官通判为同知。嘉庆元年(1796),升为直隶厅。辖苗族村寨105个,清代乾嘉苗民起义首领※吴添半(亦称吴半生、吴天半)揭竿于此。
行政区划名。清置。明为五寨、子坪二长官司,隶保靖宣慰使司。清康熙四十三年(1704),改流官,置通判,辰沅靖道佥事徙驻于此。雍正四年(1726),改为营。乾隆五十二年(1787),改为厅,升流官通判为同知。嘉庆元年(1796),升为直隶厅。辖苗族村寨105个,清代乾嘉苗民起义首领※吴添半(亦称吴半生、吴天半)揭竿于此。
见“拓跋嗣”(1358页)。
1896—1941民国时期新疆政治活动家。新疆哈密人。维吾尔族。1912年参加铁木耳领导的第一次哈密维吾尔族农民起义。失败后去北疆和阿富汗游历、经商。不久返回哈密,任王府卫队副队长。1931年率队参加
藏语音译。一指西藏退职退休官员和寺庙执事僧,如“堪素”,即“退休堪布”;一指从西藏贵族本宅中分出另立门户者。
见“阇那崛多”(2105页)。
①见“㑽让”(2369页)。 ②见“钠若”(1266页)。
见“地方台站”(678页)。
侗族戏曲剧种之一。始于清嘉庆、道光年间(1796—1850)。兴起于贵州黎平,流传于贵州榕江、从江,广西三江、融水、龙胜和湖南通道等地。相传为黎平腊洞侗族人※吴文彩所创。由侗族叙事大歌发展而来,同时借
见“威正雅拜台吉”(1618页)。
清官署名。理藩院下属机构。顺治十八年(1661)设立。职掌外藩各部刑罚之事。通例,蒙古人等犯罪,首先罚缴牲畜,牲畜不足者鞭笞。审办各项案件,由所属札萨克听断,札萨克不能决断者,报盟长听断,再不能决者,
古代蒙古社会习俗之一。民族部落间进行战争时,获自敌人屯营中的幼童,通常都不杀掉而收作养子。养子虽不能加入养父母的氏族,却可得到收养氏族的保护,并与养父母的亲生子享有同等财产继承权,可分得一小部分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