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号弓
见“弓力”(137页)。
见“弓力”(137页)。
地方史书。明张洪(字宗海,江苏常熟人)撰。不分卷。永乐四年(1406),作者奉使缅甸至云南,参阅明朝统治云南以来之纪录,加以个人见闻,撮要成此书。所载为:元军入滇,赛典赤·瞻思丁开行省,梁王抗明,洪武
卓尼藏族始祖。吐蕃赞普赤祖德赞(815—838年在位)时大臣。吐蕃人。相传奉命随军东移,驻防今甘南藏族自治州玛曲及四川若尔盖县黑河、白河、黄河汇流处(即今阿坝、松潘、若尔盖一带),任吐蕃征收赋税官,后
清廷为确认藏、蒙地区喇嘛教转世大活佛而制定的制度。“瓶”藏语为“奔巴”,一作“本巴”,“金瓶”亦称“金奔巴”。清廷为防止蒙、藏大贵族在活佛转世时操纵作弊而制定。乾隆五十七年(1792)确立,次年复于《
清代青海德庆寺高僧。藏族。出生于塔秀部落之董姓氏族。入西藏哲蚌寺郭芒扎仓学习。康熙七年(1668),举行立宗辩论,获然降巴学位。十年(1671),返安多地区,在险峰陡峭的山岩、石窟修行,被誉为印度圣者
又作鹰纽印。“杓窊”,契丹语,是契丹族对鹰类总的称呼。以此形状作印纽的印称为“杓窊印”,取其疾速之义。是发兵时皇帝诏赐给将帅,用以调发兵马所用的专印,与※金鱼符、※银牌的作用略同。
藏语音译。指原西藏地方政府的卫兵差。始行于1912年,凡种一马岗地(支负差的单位)的差巴(支差的人),除出一个※“甲郡马”藏兵外,增加半个卫兵差,使马岗差巴所受剥削增多。参见“甲郡马”(559页)。
?—1511明代云南武定土官。本名阿英,字时杰。彝族。土知府矣本庶子。兄、土知府金甸死后无子,英于弘治元年(1488),袭替,为武定土知府。三年,奉例赐姓凤,晋中宪大夫。十一年(1498),差人赴京贡
?—1771清代四川革什咱土司。藏族。乾隆(1738—1795)中,大金川土司侵占该土司之地,三十三年(1768),大金川土司谋立己女为革什咱土司,遭绰斯甲土司反抗,未遂。三十六年(1771),终被大
清代西藏志书。以记载西藏地区为主兼及甘、青、川藏区。清光绪二十一年(1895),袁昶以写本刊入《渐西村舍丛书》。始渐流传。原书不著撰者姓名及成书年代。据考著者为※和瑛(?—1821) (一说作者为松筠
书名。元末明初叶子奇撰。4卷。作者处州龙泉(今属浙江)人,曾官巴陵主簿。明洪武十一年(1378)以事下狱。出狱后,以在狱中所写笔记编成此书。自谓刑余之人,将与草木同腐,故以《草木子》名书。原稿分22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