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斧之讳
古代蒙古社会禁忌之一。蒙古人素敬火,视之为幸福和财富的赐予者,是纯洁的象征,可祛除不祥,是每家每户的保护者,故视火为神圣,禁止用刀触火,用刀到锅中取肉,或在火旁用斧头砍物。认为这样火就不会熄灭,故凡违禁者皆被认为是罪恶而受到严惩,故意这样做者甚至被处死。
古代蒙古社会禁忌之一。蒙古人素敬火,视之为幸福和财富的赐予者,是纯洁的象征,可祛除不祥,是每家每户的保护者,故视火为神圣,禁止用刀触火,用刀到锅中取肉,或在火旁用斧头砍物。认为这样火就不会熄灭,故凡违禁者皆被认为是罪恶而受到严惩,故意这样做者甚至被处死。
见“鞑靼”(2488页)。
藏传佛教教派名。系噶举派之一支。源出达布派。创派人为喇嘛祥(1123—1193),因在蔡地方建蔡公塘寺,故又名祥蔡巴。其人早期依达布拉结弟冈波巴学法,传“俱生和合大手印”,以此立派传法,谓之蔡巴噶举。
详见“帕木竹万户”(1400页)。
1032—1083宋代唃厮啰政权第二代继嗣者。※唃厮啰第三子。自幼随母乔氏(当地大首领),居历精城(今青海西宁市多巴镇),受到良好教育。九岁,受宋封为会州刺史。父在世时,即已参予军机政事,随父驰骋沙场
书名。陈炳光编撰。民国二十三年(1934)出版。共20章,分两篇。第一篇叙述理藩院的执掌、官吏、机构、职责;第二篇分别叙述疆域、封爵、喇嘛封号、设宦、户丁、耕牧、赋税、兵制、边务、会盟、朝觐、贡献、俸
?—491北魏时高昌王。阚伯周子。太和(477—499)初,父卒,弟阚义成继位。岁余,受柔然支持,杀弟自立为王。十五年(491,《魏书·高昌传》作五年,481年恐误,时阿伏至罗尚未西迁),为高车王阿伏
政治制度名。明朝在赣南畲族地区实行的统治措施之一。又称“十家连坐”。明正德年间(1506—1521) ,赣南畲、汉人民曾掀起大规模的反抗斗争,清王朝派王守仁进行军事镇压的同时,又在城乡普遍推行此法。“
匈奴语音译。意为“贤”。《史记·匈奴列传》:“匈奴谓贤曰‘屠耆’”匈奴单于下官职最高者为“左屠耆王”,即“左贤王”,常以太子充任,即单于之储副和继承者。
清对明之战。崇德七年(1642)十月,清朝为消耗明朝国力,夺取财物,以战养战,命多罗饶余贝勒阿巴泰为奉命大将军,内大臣图尔格为副将军,统率满洲、蒙古、汉军八旗24固山额真,约5万余人,合外藩察哈尔、喀
布朗语音译。云南勐海布朗族男女青年的成年礼。15岁左右即达成丁年龄。成年礼在夜间举行。当夜幕降临时,到成丁年龄的男青年群至达成丁年龄的女青年聚会的火塘边。姑娘们分别与自己爱慕的男青年交谈。接着用一种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