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人恤出痘碑
碑铭。清代驻藏官员关于善待出痘患者及改良其死后丧葬习俗的刻石。乾隆五十九年(1794)钦差驻藏大臣和琳撰文。碑文为汉、藏两种文字对照,立于拉萨大昭寺前。汉文全文载《卫藏通志》。内劝人勿将出痘疹者逐于旷野岩洞致死,官方将捐资修平房为之居住,赐口粮、派拨汉、藏兵照料;患者死后,尸体不得碎割,须择地掩埋,政府决定于前后藏拨出地亩,作为藏民义冢地,以重人伦而厚风俗。申明自后应按碑文所示办理,违者治罪。是研究西藏地方丧葬风俗的重要资料。
碑铭。清代驻藏官员关于善待出痘患者及改良其死后丧葬习俗的刻石。乾隆五十九年(1794)钦差驻藏大臣和琳撰文。碑文为汉、藏两种文字对照,立于拉萨大昭寺前。汉文全文载《卫藏通志》。内劝人勿将出痘疹者逐于旷野岩洞致死,官方将捐资修平房为之居住,赐口粮、派拨汉、藏兵照料;患者死后,尸体不得碎割,须择地掩埋,政府决定于前后藏拨出地亩,作为藏民义冢地,以重人伦而厚风俗。申明自后应按碑文所示办理,违者治罪。是研究西藏地方丧葬风俗的重要资料。
见“石抹元”(451页)。
349—390晋代吐谷浑王。姓吐谷浑氏。※碎奚子。自幼廉慎有志性。晋太元元年(376),父忧死,嗣立。为悼念其父,不饮酒不畋猎达7年,并委政事于将臣。以直接受西秦威胁,于太元十五年(390)向西秦遣使
书名。丁实存著。1943年成书。该书取材于《东华录》、《卫藏通志》、《大清会典》、《耆献类徵》、《宣统政纪》、《清史稿》、《筹藏奏牍》等书。概述西藏近300年受中央王朝统治之历史,详论清朝对蒙藏宗教政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作玉孜伯克、羽滋伯克。维吾尔族语,意为百户长。职司征收百户范围的粮赋。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参见“积利州”(1882页)。
见“于越”(58页)。
明代四川土司名。正统五年(1440)七月置。隶松潘卫。治所在今四川松潘境。时松潘百户汪凯向松潘卫指挥使司报称,近已招抚各番寨“生番”13000余户,请设衙署管辖。英宗依总兵官都督同知李安、右佥都御史王
清代爵位名。满语音译“和硕”意为“四方之方”、“楞”,四角之“角”,“贝勒”源于金代官爵“勃极烈”之汉文异写,意为“高官”;“和硕贝勒”即一方之高官。明代“建州三卫”和“扈伦四部”等有地位的大酋长,多
蒙古国公主。又译火阿真伯姬、果真、豁真别乞。“火臣”为名,“别吉”汉意“公主”。孛儿只斤氏。※成吉思汗长女。南宋嘉泰二年(1202),成吉思汗欲以其许克烈部长汪罕孙秃撒合,并为长子术赤求婚于汪罕女抄儿
元朝大臣。又译撒的。蒙古人。初侍怀王图贴睦尔(文宗),随从出居琼州、建康等地,备极艰苦。天历元年(1328),文宗即位后,任治书侍御史,奉命迎皇兄和世㻋于漠北。二年,升中书右丞、奎章阁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