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役
亦称义役。指元代地方民户量资产多寡,各出一定数量田土或钱钞,以田土所产或钱钞利息津贴杂泛差役应役者,使其不致因繁重役务负担,倾家荡产。初由民间自行措置,后由官方加以规定。延祐五年(1318),规定浙西地区有田百亩以上者均须出田助役。至治三年(1323)复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此法,规定助役田(钱)由应役者轮流掌握,但实际上多由地方豪强大户支配。
亦称义役。指元代地方民户量资产多寡,各出一定数量田土或钱钞,以田土所产或钱钞利息津贴杂泛差役应役者,使其不致因繁重役务负担,倾家荡产。初由民间自行措置,后由官方加以规定。延祐五年(1318),规定浙西地区有田百亩以上者均须出田助役。至治三年(1323)复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此法,规定助役田(钱)由应役者轮流掌握,但实际上多由地方豪强大户支配。
吐蕃王朝传说中的第七位赞普。姓悉勃野。达赤赞普与王妃拉温莫之子。藏书称以其六世祖※聂赤赞普为首的七位赞普为“天墀七王”,其为之一。《敦煌吐蕃历史文书》中无此赞普名。
辽对贵族妇女的封号。亦作“迤逦免”。《辽史·国语解》作“夷离的”。契丹语音译,本意为“妃”或“夫人”。只有丈夫封为王的妇女才能获此封号。多出现在辽代中晚期的汉文墓志中。如太平七年(1027)的《耿知新
河名。一名通军水。即今山西洪洞县南汾水东岸支流。北周建德五年(576),武帝宇文邕东伐北齐,围晋州。郑国公、金州总管达奚震率步骑1万守于此。继而攻克义宁、乌苏二镇,破并州。
契丹时期佛教建筑。座落在今山西大同西郊佛字湾(崖上刻有2米见方“佛”字)附近。始建于辽兴宗重熙六年(1037),后经多次重修。现有前后两院。院前有琉璃照壁,上为3条彩龙腾飞,优美华丽。前院置钟、鼓楼,
清代六部侍郎。参见“阿礼哈昂邦”(1235页)。
见“裴罗将军城”(2448页)。
藏族部落名。在青海称多县城附近,与称多部落杂处。百户住卡昂庄。以农业为主。清雍正年间(1723—1735)西宁办事大臣达鼐勘界后,部众多为德格土司所属石渠、邓柯等地移民,原寄居称多、拉布、固察等地,后
契丹王朝对治理契丹民事制度的称呼,与“汉制”相对而言。契丹建国后,对契丹人和汉人(包括渤海人)采取不同的管理制度。《辽史·百官志》称:“契丹旧俗,事简职专,官制朴实。”“至于太宗,兼制中国,官分南、北
见“索尔札”(1830页)。
旧时海南岛五指山黎族地区出猎前一种特有的宗教活动。由狩猎带头人用一根木刺在鸡蛋一端钻一个小孔,把蛋青倒出弃于地上,把半空的蛋放在平地上作顺时针旋转,俟停定后,有孔一端正向着占卜者,则出猎大吉,小孔偏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