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龙傣族反土司斗争
1913年,云南西双版纳勐龙傣族人民不堪土司压迫剥削,在岩宰领导下揭竿起义,参加斗争者达3000人,攻破勐龙城,将土司驱逐出境。岩宰等打开土司谷仓,将粮食发放给农民。土司逃匿于森林,遣人向思普沿边行政总局求救,局长柯树勋率陆军警备队到勐龙,一面以优势兵力包围抗暴群众,一面采取分化措施,瓦解起义群众,使起义队伍解体。但起义仍取得一定胜利,迫使当局减免当年官租一半。
1913年,云南西双版纳勐龙傣族人民不堪土司压迫剥削,在岩宰领导下揭竿起义,参加斗争者达3000人,攻破勐龙城,将土司驱逐出境。岩宰等打开土司谷仓,将粮食发放给农民。土司逃匿于森林,遣人向思普沿边行政总局求救,局长柯树勋率陆军警备队到勐龙,一面以优势兵力包围抗暴群众,一面采取分化措施,瓦解起义群众,使起义队伍解体。但起义仍取得一定胜利,迫使当局减免当年官租一半。
蒙古部名。成吉思汗弟哈布图哈萨尔(哈撒儿)十六世孙乌巴什始称所部为郭尔罗斯。原与科尔沁部同牧,自是分出。其孙布木巴于后金天命九年(1624)随科尔沁台吉奥巴归附后金,屡从征明,御察哈尔部林丹汗侵扰。清
参见“布鲁特”(469页)。
510—535北魏皇帝。532—535年在位。字孝则。鲜卑元氏(拓跋氏)。高祖※元宏孙,广平武穆王元怀第三子。史称其沉厚少言,好武事。始封汝阳县开国公,拜通直散骑侍郎,转中书侍郎。建义(528)初,授
怒语音译,意为“集体耕地”。解放前云南省碧江县怒族对伙有共耕的土地称谓。原先每个父系家族公社都有集体公有土地,实行共同劳动,按户平均分配产品。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到解放前夕,已将大部分家族公有土地以一块
中国少数民族之一。清康熙二年(1663)始见其名。因居住地区不同,有那乃、那贝、那尼傲(赫哲语那,意为本地、当地;乃、贝、尼傲,是人的意思)、赫真(下游、下方、东方之意)、奇楞等自称。清文献常写作黑哲
见“高车十二姓”(1919页)。
见“鬓覩”(2588页)。
邓至羌国王。白水羌人。※像舒治之后。即位后,与周邻诸国和好,屡遣使贡献,数受封爵。南齐建元元年(479),高帝以其为持节、平西将军。永明元年(483),拜为使持节、平北(西)将军、西凉州刺史、羌王。北
见“中俄塔尔巴哈台界约”(305页)。
1632—1686清朝大臣。满洲正黄旗人。伊尔根觉罗氏。由官学生授鸿胪寺赞礼郎,累迁吏部员外郎、郎中、兵部督捕理事官。康熙八年(1669),授秘书院学士。十一年(1672),擢工部侍郎。十二年,授陕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