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史
见“二十四史”(6页)。
见“二十四史”(6页)。
明代湖广安定土官。土家族。元末任安定(今湖北南漳县西)宣抚使。至正二十四年(1364,一作二十七年),遣所属长官硬彻律等,以元所授宣抚司印,上缴吴王朱元璋,请改授。置安定等处宣抚司2,命其与弟向思胜分
书名。清钱大昕撰。3卷。始作于乾隆十八年(1753)七月,成书于四十五年(1780)五月。作者鉴于蒙古氏族颇费稽考,史籍所载,音既不正,又多互异,乃据陶宗仪《辍耕录》所列蒙古72种,色目31种,广搜博
西汉元狩五年(前118),汉朝向河西发展,在※令居(今甘肃永登县东南)等地开办屯田,侵害了羌民利益。元鼎五年(前112),当地先零羌与封养牢姐羌等部落结盟,与匈奴通,合兵10余万,攻汉令居、安故(今甘
1704—1787或(1708—1788) 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学者、青海佑宁寺(即郭隆寺)第三世松巴活佛。“松巴”一名有二解:一说松巴二世松巴达曲绛措生于松巴村,故名;又说系藏族十八族系中之一支。
元明纳西族土司。至元十二年(1275)立,隶丽江路。明洪武十六年(1383),授克罗(罗克)为知州(十七年实授)。《天下郡国利病书》:“兰州土官罗克,本州人,亦仕元为万户,至本朝洪武五中率众来归,以军
见“评皇券牒”(1170页)。
藏传佛教寺院。在青海同德县。清乾隆三十年(1765),在青海和硕特蒙古首领支持下,由一世藏班智达及其弟朵科尔四世罗桑丹增嘉措共建。设有显宗学院,采用色拉寺吉宗教程,属色拉寺系统。四十四年(1779),
?—1193宋代下溪州土官。土家族。下溪州(治今湖南古丈东北)刺史彭师宝子。绍兴五年(1135),继袭为下溪州刺史。将治所由会溪(在今湖南古丈东北)迁往灵溪石福郡(今永顺城东南老司城),成为以后永顺宣
僚人的一支。南北朝时恒棱地区僚人的总称。以居地为族称。分布在今四川嘉陵江支流林溪上游仪陇等县一带。部众甚强。北周天和三年(568),梁州恒棱僚举兵反梁,梁总管长史赵文表采取“为恶者讨之,归善者抚之”(
南宋地理名著。赵汝适撰。作者曾领福建提举市舶司,对海外情况十分熟悉。录其采访所得,于宝庆元年(1225)成书。书作上下两卷。上卷为国志,收录交趾、占城、宾瞳龙、真腊、登流眉、蒲甘、三佛齐、单马令、凌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