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安
契丹建国后宫廷礼仪所用音乐名。唐有十二和乐,豫和祀天神、顺和祭地祗等等。契丹开国初期沿用。五代梁改为九庆,晋改为十二同,契丹遂亦改为十二安,据《辽杂礼》载:“天子出入,奏隆安,太子行,奏贞安。”(见《辽史》卷54)其余十安乐名佚。
契丹建国后宫廷礼仪所用音乐名。唐有十二和乐,豫和祀天神、顺和祭地祗等等。契丹开国初期沿用。五代梁改为九庆,晋改为十二同,契丹遂亦改为十二安,据《辽杂礼》载:“天子出入,奏隆安,太子行,奏贞安。”(见《辽史》卷54)其余十安乐名佚。
宋代云南大理国人。白族。《南诏野史》称之为大理国“叛臣”。宋仁宗嘉祐八年(1063)起兵反抗大理国王段思廉统治,被岳侯※高智升镇压。今人对其起事看法不一,或谓其起义,或言其叛乱。
藏语“mang po rje”之音译,意为“众人长者”、“众人之王”或“众人之尊者”。系对吐蕃地方领袖人物的尊称,后成为人名组成部分。在唐代吐蕃大臣中多见有此称谓,冠于名前,以示其尊。亦有专以此为名者
参见“月祭”(374页)。
清代对黑龙江南北部分鄂伦春人的称呼。因用马匹作乘载工具,故名。亦称使马鄂伦春,以区别于使用驯鹿的鄂伦春人。据《黑龙江志稿》,居鄂伦春分布区的西部。今居我国境内的鄂伦春人,早已不使用驯鹿,皆骑马出猎,无
即“雄衣”(2192页)。
萨满教神祗之一。鄂伦春语音译,意为“火神”。亦作“透欧博如坎”。流行于今内蒙古、黑龙江省鄂伦春族地区。旧时鄂伦春人特别崇拜火,认为有神主宰,它保佑火种旺盛;如有所触犯会带来灾祸。传说其为一老妇,故由妇
见“兀鲁”(107页)。
府名。明置。元置乌罗龙干等处长官司,治所在今贵州松桃县西南乌罗。明洪武(1368—1398)初,改为乌罗长官司。永乐十一年(1413),改为府,隶贵州布政使司。领有朗溪、答意、治古、平头著可等长官司。
赫哲语音译,意为“狍皮袜子”。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赫哲人的传统冬用袜,常于穿靰鞡鞋时穿之。
明朝建立后对先朝元的称呼。初见于洪武(1368—1398)初年明朝君臣的言论,并记入《明太祖实录》中。明人的记载及《明史》等均沿用此称。见“北元”(52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