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人
元朝划分的四种民族等级之一。又称蛮子、囊加歹、新附人。指原南宋境内的汉族以及其他各族人,即元朝江浙、江西、湖广3行省和河南江北行省襄、郢、两准等地的居民。元朝承金朝民族分等之制,将治下居民大体按征服先后,分为蒙古人、色目人、汉人、南人四等。政治待遇列于蒙古、色目及汉人之下,地位最低。见“色目人”(844页)。
元朝划分的四种民族等级之一。又称蛮子、囊加歹、新附人。指原南宋境内的汉族以及其他各族人,即元朝江浙、江西、湖广3行省和河南江北行省襄、郢、两准等地的居民。元朝承金朝民族分等之制,将治下居民大体按征服先后,分为蒙古人、色目人、汉人、南人四等。政治待遇列于蒙古、色目及汉人之下,地位最低。见“色目人”(844页)。
①(?—1749)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车臣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车布登长子。康熙三十三年(1694),袭札萨克多罗贝勒。三十五年(1696),遣属众从康熙帝征准噶尔部噶尔丹充向导。三十六年,遣官招降厄
西夏钱币名。铸于夏惠宗大安年间(1075—1085)。传世有铜质大小多品;有背无文、背俯月与折二钱等几种。
亦作“阿卧”、“阿佤莱”。部分佤族自称。主要聚居在云南西盟及孟连部分地区,解放前还保留着原始公社制的残余,盛行猎头祭谷,是佤族中社会发展比较落后的一部分。参见“佤族”(799页)。
吐蕃官名。参见“十六地方官”(11页)。
参见“梁”(2124页)。
?—1728清朝大臣。满洲镶黄旗人。佟佳氏。一等公佟国维子。康熙帝孝懿仁皇后之弟。康熙二十七年(1688),任一等侍卫。五十年(1711),任步军统领,掌京城重兵。五十九年(1720),擢理藩院尚书。
?—1214金朝宗室、大臣。本名阿怜,又作阿邻。女真族。完颜氏。世宗孙,显宗完颜允恭子。世宗大定二十五年(1185),封宿国公,加崇进。翌年,赐名瓒。二十九年(1189),章宗即位,封沂王。明昌四年(
684—734唐代后突厥可汗。又作苾伽可汗。名默棘连,又作默矩。阿史那氏。※颉跌利施可汗子,※阙特勤之兄。神功元年(697),拜大度设,史籍作右厢察,又作“小杀”,随其叔※默啜东征西战,出兵25次,身
又作“怒官”。清代纳西族、藏族等一些土司委派在怒江地区负责向怒族收纳贡品的傈僳族头人。缴纳贡品分官贡(怒语,傈僳语称“固也”)和贷贡(怒语,傈僳语称“干卡”)两种。前者规定每个家族每年交纳簸箕三个、白
?—1783清满族镶白旗人。富察氏。由世袭佐领兼鸟枪章京,乾隆二十一年(1756),补四川建昌游击。二十七年(1762),迁城守营参将。升维州协副将。三十六年(1771),因小金川土司与明正土司之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