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格达沁古城
位于今新疆焉耆回族自治县西南18公里一草滩中,地名博格达沁。城周约3公里,城基犹存,高约2—3米,为土坯砌筑。城中有古房遗址,为夯筑。城周有大型汉、唐墓葬,出土汉铜镜、包金铁剑、金质龙纹带扣、陶器等。从遗物和城墙建筑看,显为唐代焉耆镇屯戍遗址。一说为古焉耆国都员渠城遗址。
位于今新疆焉耆回族自治县西南18公里一草滩中,地名博格达沁。城周约3公里,城基犹存,高约2—3米,为土坯砌筑。城中有古房遗址,为夯筑。城周有大型汉、唐墓葬,出土汉铜镜、包金铁剑、金质龙纹带扣、陶器等。从遗物和城墙建筑看,显为唐代焉耆镇屯戍遗址。一说为古焉耆国都员渠城遗址。
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明洪武七年(1374)置。十四年(1381)废。永乐五年(1407),以土官后裔刘再贵招徕流散土民,复长官司,隶容美宣抚司。清初归附,仍授原职。雍正(1723—1735)年间,
18世纪伏尔加河流域土尔扈特部法规名,约制定于1741—1758年。原文为托忒文,抄本见于前苏联科学院东方学研究所所藏《卫拉特法典》抄本中。1880年俄国学者戈尔斯通斯基译注《1640年蒙古卫拉特法典
见“巴岳特”(410页)。
金朝官员。字子正。渤海族遗裔,先世在渤海国亡后被置辽阳(今辽宁辽阳市)。皇统五年(1145)任閤门閤候,累官右宣徽使。正隆(1156—1161)时金攻宋,为武胜军都总管。大定年间(1161-1189)
犴皮上衣。参见“奈雅玛”(1351页)。
藏语音译,意“炊烟”、“冒烟”。①旧时西藏农村对※堆穷的另一种称呼。 ②旧时西藏各地领主或※头人视其需要向当地所有能冒炊烟的居民平均摊派的一种差役名。
见“西克辛佛教寺院”(717页)。
金代※猛安谋克部村寨的管理者。50户以上的村寨设寨使1人,掌纠察户口,催督赋役,劝课农桑,禁察非违,巡警盗贼。
明朝辽东边将。朝鲜族。李氏。辽东总兵官李成梁第三子。以父荫为指挥使。屡迁至右都督,并在锦衣。曾掌南、北镇抚司,提督西司房,列环卫者40年。虽为将家子,然未历行阵,不知兵。神宗万历四十七年(1619),
即“臬捩鸡”(189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