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卑
东汉时南匈奴王。任右贤王。献帝兴平二年(195),率部众侍卫献帝自长安东归,拒击李傕、郭汜。建安二十一年(216),随呼厨泉单于入觐,及呼厨泉为曹操留于邺(今河北临漳县邺镇),奉曹操命返归平阳监单于庭。
东汉时南匈奴王。任右贤王。献帝兴平二年(195),率部众侍卫献帝自长安东归,拒击李傕、郭汜。建安二十一年(216),随呼厨泉单于入觐,及呼厨泉为曹操留于邺(今河北临漳县邺镇),奉曹操命返归平阳监单于庭。
春秋末年越国著名冶匠。于越人。善铸剑,与吴人干将同师,闻名于世。曾为越王允常铸造5剑,锋利无比。楚王闻之,以重宝请此2人作剑。与干将“凿茨山泄其溪取铁”铸成宝剑3把,一曰“龙渊”,二曰“泰阿”,三曰“
书名。全称《大元圣政国朝典章》。前集60卷,附新集,不分卷,两册。元朝官修,汇集圣旨条画、律令格例及司法部门判例等档案材料的总集。前集收录的材料,起中统元年(1260)迄延祐七年(1320),新集所辑
门巴族传统的民间戏剧形式。在民间舞蹈基础上演变而成。演出时,根据角色的不同,演员分别戴不同脸谱的面具,扮演动物形象,需披挂动物服饰。以舞蹈表演为主,少有道白。唱词采用散体歌谣形式,曲调随内容和情感而变
见“都掌蛮”(1816页)。
1800—?清代云南西双版纳召片领(意为“广大土地之主”)。傣族。车里军民宣慰使※刀太和子。嘉庆七年(1802),父卒,嗣职,时年2岁,清廷命其叔刀太康为代行宣慰使职务。八年至十三年(1803—180
渤海国、东丹国大臣。渤海末王大譔(907—926年在位)末年,官至司徒。辽天显元年(926)一月,阿保机灭渤海,二月改渤海为东丹国,以长子耶律倍为人皇王主之,委任其为左次相。初居东丹国
见“镇海”(2509页)。
清朝将领。直隶河间(今河北献县一带)人。回族。其先出自新疆回部,回将※哈攀龙之子。乾隆十七年(1752)中武进士,授三等侍卫,任云南督标右营游击,迁东川营参将,治军严明,待人有礼,深得当地各族信任。三
?—1868清咸丰年间苗族起义首领。贵州凯塘(今凯棠)人。苗族。家贫,少习武功,素有“百人敌”之称。咸丰(1851—1861)初,受白莲教和太平天国革命影响,与苗民※高禾组织台拱、黎平、古州(今榕江)
即“巴儿忽”(40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