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河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永乐十二年(1414)三月,女真野人首领亦能哥等来朝,置卫,与卜忽秃河等二卫同时设立。《满洲源流考》改作噶哈卫,并说清代有噶哈必喇,在吉林城(今吉林省吉林市)北;又说巴延鄂佛啰站南,又有噶哈城。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永乐十二年(1414)三月,女真野人首领亦能哥等来朝,置卫,与卜忽秃河等二卫同时设立。《满洲源流考》改作噶哈卫,并说清代有噶哈必喇,在吉林城(今吉林省吉林市)北;又说巴延鄂佛啰站南,又有噶哈城。
①叶尔羌汗国官名。阿拉伯语mutavali音译。负责监护伊斯兰教寺院和学校的不动产。 ②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称密图瓦里伯克、木特洼里伯克。密图巴理伯克。语源一说来自帕尔西语。职司管理买卖田园、
? —1911清末将领。满洲正红旗人。姓他塔拉氏。字公颖、伯愚,号廓轩、迂庵、穷塞主。陕甘总督裕泰孙,四川绥定知府长敬子。世居扎库木。幼颖异。光绪六年(1880)进士,选庶吉士,授编修,数上书言事。累
1849—1915清末蒙古族诗人。内蒙古伊克昭盟乌审旗沙尔里克苏木人。牧民拉卜杰子。19岁前在村塾学蒙文,通过自学,通晓汉文、藏文。20岁在巴拉珠尔公手下当书吏,因同情“独贵龙”运动,写诗赞美,受牵连
书名。清嘉庆(1796—1820)中徐松撰,道光元年(1821)松筠厘定奏进。正文12卷,附卷首,实为13卷。卷首辑录清朝政府统一西北地区时乾隆御制《准噶尔全部纪略》、《土尔扈特全部归顺记》等诗文。正
清初科罪之名。满语音译,“判罪”的意思。满洲统治者对官吏犯罪较轻者多采用罚银以示薄惩,这种科罪方式即系此称。天命(1616—1626)中,“定若干两银之罪”的事例见诸文献者不胜枚举。此制起由清太祖努尔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穆霞河卫。永乐五年(1407)正月,该地女真首领来朝,以其居地置卫,与喜乐温河等11卫同时设立,辖前苏联滨海边区绥芬河支流格尔兹纳亚河流域。
清朝政府与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之间的经济交流。自清初起,双方即建立了密切的政治、经济联系。早在巴图尔珲台吉统治时期(1634—1653),其与兄弟子侄俱先后遣使献贡于清,与之一起聚牧的杜尔伯特部、和硕特
见“斯古拉”(2168页)。
明代西藏地方官员。又称喃卡藏卜或仲钦南喀桑布。藏族。属杰氏家族。15世纪人。帕竹政权代理官长仁钦桑波之子。帕竹查巴坚赞时,被委任为拉萨西南乃乌宗本(《明史》称“牛儿宗寨”),故称“乃乌巴”。尊奉宗喀巴
蒙古国将领。又译三木合、三合。散只兀氏。以勇猛著称,享“拔都”(勇士)称号,故又称三模合拔都。随成吉思汗征金。太祖九年(1214),以金帝迁都汴京(今开封),奉命率契丹降将石抹明安等,与哗变归降的金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