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于
见“咄于”(1388页)。
见“咄于”(1388页)。
托忒语,“临时”之意。准噶尔统治天山南路时在南疆各城征收的一种赋税。无一定数额。每城或4千、5千腾格(白银1两)不等。据说此税是供准噶尔官员充当差使时的经费。
见“烧饭”(1928页)
羌族传统祭祀舞蹈。流行于四川羌族地区。多在对本族有功将士举行葬礼时跳之。故又称“大葬舞”。舞蹈者人数不定,数人至数十人均可;身穿生牛皮制作的铠甲,头戴插着野鸡翎和麦杆的皮盔,手执兵器。开始时先围成圈舞
即“万安宫”。(104页)。
明代藏区卫所名。永乐元年(1403)五月置。隶河州(今甘肃临夏)卫。初以头目令真奔等为千、百户,给印、诰,赐冠带、织金文绮袭衣。五年(1407),其千户奉朝命同护教、赞善诸王及必里、陇答、朵甘三卫等复
?—648唐代回纥第三代首领。药罗葛氏。※菩萨之子。原为胡禄俟利发(部落首领称号)。父卒嗣位。贞观十七年(643),与诸部联兵败薛延陀,尽有其地,遂南逾贺兰山,临黄河。遣使朝唐,受厚遇。二十年(646
唐代南诏行政衙署名。为中枢※九爽之一。“爽”相当于中原王朝的“省”或后来的“部”。《新唐书·南蛮传》谓:“引爽主客”,即执掌招待、迎送宾客事务,类似近代的外交部礼宾司。主官由最高军政要员※清平官、酋望
明初在东北所设※兀良哈三卫之一。自称罔留(往流)。其首领为成吉思汗弟铁木哥斡赤斤后裔。初牧于潢水(今西拉木伦河、西辽河)以北,洮儿河流域。洪武二十一年(1388),故元辽王阿扎失里等率部降明。二十二年
见“令支”(578页)。
完颜部孛堇(部落长)。亦作孛黑。女真完颜部人。金景祖※乌古迺异母弟,世祖※劾里钵叔父。辽道宗咸雍十年(1074),乌古迺死后,因未能承袭部落联盟长,心怀异志,暗结党羽,与乌古迺子新任联盟长劾里钵对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