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1年,沙俄策动外蒙古封建主宣布“独立”。1915年,中、俄、蒙签定《关于外蒙古自治之三国协定》,承认外蒙古“自治”。俄国十月革命后,沙俄政权覆灭,外蒙古“自治”政府的王公大臣失去靠山,遂于191
即“段俊”(1694页)。
金代女真语。“舟”、“船”之意。女真族源于肃慎,该族在汉晋时称挹娄,经常在夏季“乘船寇盗、邻国患之”。按此,此词在女真语中出现当在东汉时期或更早。金代女真族人有以此命名者。
苗族民间议事会。类似古代※门款制。亦称勾夯、春酒会、里社会议、丛会、埋岩会议等。各地名称不同,性质基本相似。源于氏族议事会,亦是继氏族公社解体后沿袭其旧有的民主选制度而产生的地缘性榔款组织。氏族每个成
清代土司名。清雍正七年(1729)设置。撒拉族人※韩大用受封为土千户,驻崖曼,管辖青海循化城(今循化撒拉族自治县)东部※下六工,故名,又以“马姓十居其九”,亦称下六工土司为“马土司”,主要管理撒拉“五
见“缚喝”(2416页)。
元朝官员。字成之。回回人。仁宗延祐(1314—1320)年间为辽州(今山西昔阳西北)监郡,迁吏部侍郎,后历仕英宗、泰定帝、文宗三朝。至顺三年(1332),任庆元路(今浙江宁波一带)总管。为官清廉俭约,
清与民国时期官署名。全称“托河路协领公署”。因所统居民分布在托河一带而得名。康熙年间(1662—1722),清廷为加强对鄂伦春族的管理,在设立布特哈总管衙门的同时,根据鄂伦春族的氏族组织及分布地区,分
?—1870清朝大臣。字谷山。山东菏泽人。回族。道光二十七年(1897)进士,安徽建平知县,署合肥,吏事练达,以勤明称,精力过人。咸、同年间参加镇压太平天国革命和捻军起义。同治三年(1864),任浙江
元代对回回人屯田的称谓。元时迁于中国的回回人日增,被安置于甘肃、陕西、宁夏、青海、新疆、云南、安徽、河南等地从事屯垦牧养。有军屯和民屯两种。至元十八年(1281),诏命“括回回炮手散居他郡者,悉令赴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