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孜伯克
①叶尔羌汗国官名。阿拉伯语qazi音译,意为根据伊斯兰教法进行审判的法官,由伊斯兰教人士专任。 ②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哈滋伯克、哈子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办理一切刑名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五至七品不等。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①叶尔羌汗国官名。阿拉伯语qazi音译,意为根据伊斯兰教法进行审判的法官,由伊斯兰教人士专任。 ②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哈滋伯克、哈子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办理一切刑名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五至七品不等。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清内蒙古诸旗之一。在今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东部。牧地在西林河(今锡林郭勒)畔,约当今锡林浩特市(原阿巴哈纳尔旗)。元属上都路,明为成吉思汗弟别里古台后裔住地,至诺密特默克图,始名所部日阿巴哈纳尔。役
见“斡儿乞纳”(2427页)。
元末明初曲家、书法家。回回人。先世西域人。赛典赤·瞻思丁后裔,江浙行省平章政事乌马儿之子。幼年从回回书法家巙巙学书,笔法工妙,深得其师嘉许。曾授常熟判官,与张宪、丁鹤年等人友善。元末张士诚踞吴时,于其
※西羌的一支。原居河湟地区。东汉时向内郡迁徙,分布于关中、陕北等地。晋、十六国时期,有一批以“弥姐”为姓氏者活动于西北地区,如弥姐高地、弥姐婆触等。隋代《邑主雷惠祖合邑子弥姐显明等造像记》和《邑主弥姐
1773—1844清代青海甘肃拉卜楞寺第三十七任堪布。又称碌雪巴·彭措森格。藏族。生于洮河流域碌肖吉察地方。乾隆五十六年(1791),入拉卜楞寺,聆听堪布霍尔仓赛赤仁波且宣讲教程,拜刚察克却为师,学习
见“察合台”(2473页)。
后秦将领。羌人。※姚苌之弟。建初八年(393),侄姚兴即位后,将兵镇安定。寻拜征虏将军、晋王。皇初三年(396),秦出兵伐魏,以并、冀二州牧镇蒲坂(治今山西永济县西南蒲州镇)。后秦将姚平攻魏战死后,魏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足力盖札萨克旗、居力盖札萨克旗。雍正元年(1723),辅国公济克济札布为罗卜藏丹津胁叛。二年,悔罪降清。三年,授札萨克一等台吉,建旗。下设1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
见“萧斡里剌”(2003页)。
清末伊斯兰教著名经师。字守谦。河北宛平(今北京)人。先世西域人。相传为先贤斡噶斯之后,族姓繁衍,徙及内地。回族。因“斡”、“王”音近,以“王”为姓。居北京牛街“王老师傅胡同”。自明代起,族中历有人主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