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34—1724清代新疆维吾尔族诗人。一译海尔克特。原名穆罕默德·伊敏和卓木·库力·鄂里。喀什噶尔(今喀什)塔孜温区巴鄂奇村人。顺治七年(1650),入经学院学习阿拉伯文和波斯文。康熙三年(1664
见“呵罗真”(1388页)。
见“马悟真”(176页)。
即“苴仁”(1333页)。
见“俺答汗”(1884页)。
傈僳语音译,意为“魂”。旧时傈僳族原始宗教观念之一。认为人体与魂相依相伴,并受其主宰;一旦魂离人体,须请※“尼扒”或※“尼古扒”(均为巫师)进行“招魂”,让其复归人体,否则便会体弱、生病,甚至死亡;人
满语音译。“巴牙喇”意为“护军”;“壮大”亦作“壮达”等,意为“十人首领”。清初巴牙喇营所设什长。后金天命(1616—1626)初,每10名巴牙喇之中选1人立为额真,给旗一面,因称小旗额真。后随八旗官
旧时西藏地方政府铸造、印制及发行的货币。藏语称“额桑”,意为“银两”,又作“藏银”,有金属币和纸币两种。旧时,西藏主要经济是以物易物,大部分货币集中少数三大领主及商人手中。西藏最初曾用尼泊尔银币,清乾
唐代南诏武器名。据史载:其状如刀戟残刃,或曰如朽铁。积年埋在高土中,有孔穴旁达。出丽水,装以金穹铁,所击无不洞,南诏尤所宝重,月以血祭之。以名字呼者有6:禄婆摩求、亏云孚、铎ȩ
元代土司名。据《元史·地理志》,至元二十七年(1290),从云南省请,以蒙怜甸为蒙怜路军民总管府。《读史方舆纪要》卷119木邦军民宣慰司条,称其地在木邦司北。治所在今缅甸北部勐卯之西。为傣、掸族居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