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巴卫
见“忽把卫”(1488页)。
见“忽把卫”(1488页)。
伊斯兰教教派之一。语源有3说:一言出自希腊文“索非亚”,意谓“智慧”;一说出自阿拉伯语“沙甫”,意谓“纯洁”;多数学者主张源于阿伯文“苏非”,意为“羊毛和驼毛”。以其首领常穿羊毛长衫而得名。其最早发源
见“三娘子”(50页)。
苗族头饰。每逢举办接龙祭典时,妇女所戴的一种银冠。帽后部拖有50公分长的银链,上缀铃、花、鸟、蝶等形体的各种银制小物件。顶部有银花、雀等。幅沿周围缀有银铃。全幅所缀银饰品近百种。做工精细。流行于湘西、
满族祭神祭天所设的祀堂。初自皇室至官民各户皆设此堂行祭。崇德元年(1636),禁民间再设,后遂专限于皇室及宫廷用之。满族入关前,努尔哈赤曾先后在赫图阿拉(今辽宁新宾)、辽阳东京城(今辽宁辽阳新城)建此
元少数民族地区军政机构。隶云南行省。辖境约当今云南省东南部地区。司治临安路(今云南通海),统临安、广西(今云南泸西)、元江、和泥(今云南红河西南)4路及车里军民总管府(今云南景洪)。被统治者有哈尼、彝
见“赤尊公主”(1014页)。
见“伯克制度”(1091页)。
壮族抗倭英雄瓦氏之墓碑。清嘉庆十年(1805)岑某立。原碑在今广西田阳县田州镇那兰村那斗屯附近。碑文中央阴刻竖行正字:“前明嘉靖特封淑人岑门十六世祖妃妣瓦氏太君之墓”。是碑为研究壮族民族英雄瓦氏夫人历
行政区划名。清置。明属镇溪千户所、崇山卫地,隶辰州府泸溪县。清雍正元年(1723),置厅,治所在今湖南花垣南。嘉庆元年(1796)升直隶厅,七年(1802),移治花园堡(今花垣)。辖有苗族村寨228个
?—1771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赛音诺颜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多罗贝勒恭格喇布坦第四子。雍正元年(1723),袭固山贝子。附伯父额驸策棱旗,驻牧塔密尔。十年(1732),遭准噶尔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