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本河所
见“古贲河千户所”(444页)
见“古贲河千户所”(444页)
即“独龙河”(1707页)。
?—1840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藏族。原为孜本,嘉庆十一年(1806),补授噶伦。十七年(1812),因失职使犯人潜逃出境,受理藩院议处。道光二年(1822),因捐款修西藏敏珠尔伦吉竹布贝寺,赏花翎
见“石抹气儿”(454页)。
见“只卜得卫”(551页)、“者不登卫”(1349页)。
见“乌林答石显”(348页)。
契丹部族名。辽圣宗时(982—1031)析四辟沙、四颇惫民户所置,为圣宗34部之一,镇东北女真境。其部民原为所俘奴隶,时获释免,取得平民地位。设节度使统领,隶北府。部族军属黄龙府都部署司。
见“东山皋落氏”(515页)。
?—1417明代云南永宁土知府。纳西族(一说普米族)。土知府※各吉八合子。永乐十二年(1414)闰九月,以父老病,准袭父职。十五年(1417),与父同为土官千户剌马非等杀害。黔国公沐晟保举其弟南八袭职
即“斡儿寒河”(2427页)。
见“莎车”(182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