噶丹巴·玛本索南杰波
西藏噶丹巴族先民。又称米琼屯结。藏族。生于拉萨上游的林地。14世纪末15世纪初人。出自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大臣噶尔东赞家族,父噶德桑波在元代蔡巴万户长哀嘎多吉手下为官,后为帕竹政权乃溪卡宗本之侍从,旋任拉藏北部娘阐噶丹地方长官,由是遂有“噶丹巴”族称。为聂巴官长班觉桑波心腹。其后世子孙曾将势力扩张至前藏之堆隆、觉木隆、曲水、乃乌宗、聂塘、彭城、吉麦南木杰冈,并联合帕竹政权将势力延伸到山南查卡溪卡宗。
西藏噶丹巴族先民。又称米琼屯结。藏族。生于拉萨上游的林地。14世纪末15世纪初人。出自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大臣噶尔东赞家族,父噶德桑波在元代蔡巴万户长哀嘎多吉手下为官,后为帕竹政权乃溪卡宗本之侍从,旋任拉藏北部娘阐噶丹地方长官,由是遂有“噶丹巴”族称。为聂巴官长班觉桑波心腹。其后世子孙曾将势力扩张至前藏之堆隆、觉木隆、曲水、乃乌宗、聂塘、彭城、吉麦南木杰冈,并联合帕竹政权将势力延伸到山南查卡溪卡宗。
金、元时各种赋役的统称。《黑鞑事略》:“其赋敛谓之差发”。元代,岭北、汉地、西域之征调摊派方法各不相同:岭北以畜计,汉地以户计,西域以丁计。蒙古民户视牲畜多寡征之,不分贫贱,各出牛马、车仗、人夫、羊肉
见“天山”(216页)。
亦称义役。指元代地方民户量资产多寡,各出一定数量田土或钱钞,以田土所产或钱钞利息津贴杂泛差役应役者,使其不致因繁重役务负担,倾家荡产。初由民间自行措置,后由官方加以规定。延祐五年(1318),规定浙西
①清世祖福临年号。1644—1661年,凡18年。 ②习惯以年号代帝号,指清世祖福临(2411页)。
西夏官署名。西夏语音“嚷张啰”。属中等司。天盛年间(1149—1169)设4正、4承旨、3都案、4案头。
见“招讨使”(1375页)。
清代傣族起义首领。云南湾甸州(今昌宁、凤庆一带)人。傣族。清咸丰年间,杜文秀领导的云南回民起义,漫延到德宏、耿马等地。咸丰二年(1852)三月,被当地傣族农民举为首领,起而响应。以“平分土地安身”为口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瓦里(由※籍没奴隶组成)名。辽,置12宫1府,下皆设瓦里。滂为承天皇太后※崇德宫下之一瓦里。又,辽圣宗※兴圣宫下有一※石烈(相当于“县”或“乡”)名“
旧官署名。北洋政府时掌管蒙古、西藏等地少数民族及宗教事务的机构。1912年5月,在内务部下设蒙藏事务处由原归化城副都统文哲珲任总办。7月,改为局,直隶于国务总理。任命姚锡光为副总裁,暂署总裁。9月,任
清代宗室中和硕亲王之女所系之称。临婚时,亲王福晋所生之女封郡主,品级相当于郡王福晋,郡主额驸品级相当武职一品;侧福晋所生之女降二等封郡君,品级相当于贝子夫人,郡君额驸品级相当武职三品。封郡主、郡君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