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回药物院
元朝管理回回医药事务的机构。至元二十九年(1292)始置。有大都(今北京)、上都(今内蒙古正蓝旗东闪电河北岸)回回药物院各一所。掌修制御用回回药物及和剂,治疗诸宿卫士及在京孤寒者。至治二年(1322),拨隶※广惠司,设达鲁花赤1员、大使2员、副使1员。
元朝管理回回医药事务的机构。至元二十九年(1292)始置。有大都(今北京)、上都(今内蒙古正蓝旗东闪电河北岸)回回药物院各一所。掌修制御用回回药物及和剂,治疗诸宿卫士及在京孤寒者。至治二年(1322),拨隶※广惠司,设达鲁花赤1员、大使2员、副使1员。
?—528即胡太后。北魏世宗宣武帝元恪之妃。安定临泾(今甘肃镇原南)人。司徒胡国珍女。初召入掖庭为承华世妇。永平三年(510),生皇子诩,进为充华嫔。延昌四年(515),孝明帝诩即位,尊为皇太妃,寻改
突厥语音译,意为“商人”、“贸易人”。原籍多为喀什噶尔(今喀什)、叶尔羌(今莎车)或安集延人。其中多数没有产业,以贩运为生,居住伊犁,为准噶尔贵族及幽禁于伊犁之和卓从事贸易。社会地位低微,与※塔兰奇人
指西藏地方政权与教权合而为一的政治制度。始于元朝封萨迦派宗教领袖掌握西藏地方政权,经有明一代及清初逐步发展完善,至乾隆十六年(1751)清政府授权七世达赖喇嘛掌管西藏地方政教事务,正式成为定制。以后历
藏语音译。亦作赤本。意为万户。元代宣政院所辖乌思藏地方官职名。元世祖郡县吐蕃之地,于至元元年(1264)置总制院(亦称释教总制院,后改称宣政院),命乌思藏高僧八思巴为国师(后升号帝师、大宝法王)领院事
唐宋时邕州属羁縻州。唐贞元年间(785—805)置。 自贞元至北宋元丰五年(785—1082),归属邕州(治所在今广西南宁)左江道,为侬峒之地。其地产金。其民每年向唐宋王朝输纳贡赋。天圣六年(1028
①见鄂尔多斯部领主“谔巴卓哩克图”(2129页)。 ②见多罗土蛮部领主“著力兔歹成台吉”(1988页)。
?—968五代末北宋初云南大理国第四世国王。白族。大理人。※段思良(段思胄)子。后周太祖广顺二年(952)即王位,改元明德。后改元广德(一作广平)。北宋太祖开宝元年(968),又改元顺德(一作圣德)。
见“西阳蛮”(696页)。
土族民间供奉的神物。又称“五台护法”。流行于青海互助、民和、大通等地。为一支长约4尺的箭,上有一绺绺红绿布条、布带,箭的颈中挂一串铜铃和铜板,作为神物供奉在庙里或家中。相传源自历史上吐谷浑王阿柴(才)
即“称海城”(188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