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州判
官名。清代改明时土州判官为土州判,秩从七品。为世袭文职土官。主要管理本辖区的土民事务,修职贡,纳租赋,供证调。颁给印信、号纸、顶戴。其承袭、革除、考核、升擢、降调隶吏部。为数甚少,仅广西阳万州1人,云南新兴州、镇南州各1人。
官名。清代改明时土州判官为土州判,秩从七品。为世袭文职土官。主要管理本辖区的土民事务,修职贡,纳租赋,供证调。颁给印信、号纸、顶戴。其承袭、革除、考核、升擢、降调隶吏部。为数甚少,仅广西阳万州1人,云南新兴州、镇南州各1人。
蒙古语作“兀剌”。指元朝驿站给乘驿使臣的供应。使臣凭铺马劄子由驿站提供车辆、马匹等交通工具和肉、面、米、酒等饮食用品。世祖至元十五年(1728),于中书省右司兵房五科中立铺马科,执掌铺马事宜。参见“铺
见“哈斯木汗法典”(1644页)。
①见“可汗”(491页)。 ②即“伊伐于虑鞮单于”(813页)。
442—490北魏高宗文成皇帝拓跋濬皇后。即冯太后。长乐信都(今河北冀县)人,生于长安(今陕西西安西北)。秦雍二州刺史冯朗女。父坐事受诛,被籍没入宫,由姑母、太武帝拓跋焘之左昭仪扶养。正平二年(452
西夏军种名。简称擒生,编制十万人。非战斗人员,其职责是在作战中俘掠生口。
不同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互相交往中所产生的关系。在阶级社会中,既有友好往来,互通有无的一面,又有民族歧视、压迫、掠夺的一面。前者主要发生在各民族人民间,后者则主要体现在剥削阶级集团
见“叟”(1703页)。
约1890—?傣族起义领袖。云南西双版纳景洪县勐龙区人。傣族。原为武术教头,以教授武术之便,广结乡人,于傣历1275年(1913)聚众四五千人于曼纳囡,上书要求勐龙土司减免官租,并领导群众组成农民武装
东汉佛教译经师。字世高。原为西域安息国王太子。西域旅人呼为安侯。因厌弃世俗生治,嗣王位后让国于叔父沃拉加色斯二世,出家修道,遍游诸国。博通经藏,尤精阿昆昙学。讽持禅经,备尽其妙。桓帝建和二年(148,
书名。清席裕福撰。6卷。六通,指《续通典》,《续通志》、《续文献通考》、《清通典》、《清通志》、《清文献通考》。作者取浙江文澜阁所藏乾隆抄本及吴门程氏家藏精抄本,互相比勘,其异同,对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