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州同知
官名。州同知为知州的佐贰,明代亦在云南、贵州、广西等少数民族地区部分土州置此官,以当地首领为之,秩从六品。颁给敕书、铜印,赐以冠带。为中央朝廷守疆土,抚土民,修职贡,交租赋,听征调。其考核、承袭、升降、革除等隶吏部验封司。
官名。州同知为知州的佐贰,明代亦在云南、贵州、广西等少数民族地区部分土州置此官,以当地首领为之,秩从六品。颁给敕书、铜印,赐以冠带。为中央朝廷守疆土,抚土民,修职贡,交租赋,听征调。其考核、承袭、升降、革除等隶吏部验封司。
见“药杀水”(1603页)。
见“阔儿吉思”(2274页)。
见“固姑冠”(1431页)。
见“诸抹”(1951页)。
元代傣族土司。元中统(1260—1264)初内附,至元十三年(1276)置。治所在今云南陇川县附近。隶金齿宣抚司,为金齿六路之一。《元史·地理志》:“其地曰骠睒,曰罗必思庄,曰小沙摩弄,曰骠睒头”。即
即“蒙得恩”(2329页)。
见“鞑靼”(2488页)。
见“日喀则”(292页)。
?—1202蒙古国建立前泰赤乌部首领之一。又译沆忽、沆忽阿忽出。享“把阿秃儿”(又作“拔都”,意为“勇士”)称号。素与蒙古部铁木真(成吉思汗)不睦,屡相争战。宋庆元六年(1200),为铁木真和克烈部王
见“柳条边”(157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