圭茅
清代台湾高山族“番社”专门储藏作为社饷的谷米仓库。以竹、木和茅草筑成,或方或圆,或三五间、十余间毗连,基高于常屋,每间可容谷300余石。
清代台湾高山族“番社”专门储藏作为社饷的谷米仓库。以竹、木和茅草筑成,或方或圆,或三五间、十余间毗连,基高于常屋,每间可容谷300余石。
见“牂柯”(1960页)。
女真族早期的部落联盟。因在女真族首领乌古迺时期形成,故名。女真族在氏族部落时期,邑落各有大人,不相总一。至金献祖※绥可时,完颜部始定居安出虎水(今阿什河)流域。其子※石鲁为首领后,内稍以条教为治,外用
见“奇里克部”(1352页)。
宋元时大臣、巨商。又作蒲寿畊。回回人。祖籍西域。先祖经商至广州,资产甚富。父蒲开宗移家泉州。他经营海外贸易30年。宋度宗咸淳十年(1274),曾击退海贼。景炎元年(1276),以功升福建安抚沿海都制置
见“沙州路”(1127页)。
瑶人的生产工具和防身武器。皆短刃而长柄,以木或竹作刀鞘,多无纹饰,然甚锋利,南宋人曾敏行《独醒杂志》载:湖南一些瑶人以“钢精”炼制成的“黄钢刀”,可以一挥斩断牛腰。男子外出,通常系于腰间。
清代宗室中和硕亲王之女所系之称。临婚时,亲王福晋所生之女封郡主,品级相当于郡王福晋,郡主额驸品级相当武职一品;侧福晋所生之女降二等封郡君,品级相当于贝子夫人,郡君额驸品级相当武职三品。封郡主、郡君者,
见“剖阿里”(1905页)。
即“纳兰”(1266页)。
见“賨人”(229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