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婚
旧时部分壮族婚俗。亦称火把婚。流行于广西凌云县城及其附近。平民婚娶,白天不能举行婚礼,必须等到深夜,方能点着火把将新娘送到新郎家举行婚礼。相传此俗起于岑氏土司统治时代,土官规定土民婚前要将新娘送到土官衙门“服役”3天,方能过门举行婚礼。土民为反抗土官的这种特权,逃避土官凌辱,就在深夜悄悄举行婚礼。久之,乃相沿成俗。新中国建立后,已革除。
旧时部分壮族婚俗。亦称火把婚。流行于广西凌云县城及其附近。平民婚娶,白天不能举行婚礼,必须等到深夜,方能点着火把将新娘送到新郎家举行婚礼。相传此俗起于岑氏土司统治时代,土官规定土民婚前要将新娘送到土官衙门“服役”3天,方能过门举行婚礼。土民为反抗土官的这种特权,逃避土官凌辱,就在深夜悄悄举行婚礼。久之,乃相沿成俗。新中国建立后,已革除。
?—1541明嘉靖朝黎族农民起义首领。海南岛万州鹧鸪峒大抵村人。黎族。嘉靖十八年(1539),与其叔那黄发生争田纠纷,叔不胜,乃勾结陵水县千户万人杰洗袭大抵村,尽夺其妻孥及资产。积愤,遂结黎亭、岭脚二
见“肆叶护可汗”(2355页)。
见“葛林卫”(2184页)。
丧葬制度。行土葬。提倡速葬、薄葬。人死后,最多不能超过三天即埋葬。以早亡当晚葬,晚亡次晨葬为好。主张就地埋葬,俗谓“天下的土地,埋天下的回回”。当病人危亡时,请阿訇念“讨白”(忏悔词),死后将亡人埋体
赫哲族旧时萨满教宗教仪式。赫哲语音译,“鹿神”之意。又称“萨满温给论”,意为“跳鹿神”、“跳路神”、“跳太平神”等。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每年农历二三月或七八月间以村为单位举行,也有其他
青海玉树第一代囊谦王。藏族。宋淳熙二年(1175),与康区巴绒噶举派僧人勒巴尕布投南宋,往四川黎州(今汉源),请官府颁发管领土地及建佛教寺院的文册,久之,遂为囊谦部落土官。他返回囊谦后,在今香达镇建巴
北魏大臣。字仲才。河南洛阳人。先世为鲜卑土难氏,居于代。金明太守稚之子。早年师事王惠,涉猎文史。孝明帝元诩即位初年,兼侍御史。入台五日,时值正会,受命司神武门,秉公劾其妻从叔违禁,受嘉赉。历任国子助教
书名。清徐宗亮(安徽桐城人,字晦甫)撰。6卷。光绪十五年(1889)成书。内容分疆城、建置、职官、贡赋、兵防、丛录6门。咸丰十年(1860)沙俄强迫清廷签订《中俄北京条约》后,东北外患日深,作者居黑龙
参见“策旺拉布坦”(2237页)。
大成国农民革命领袖之一黄鼎凤(贵县壮族)的称号。参见“黄鼎凤”(2020页)、“大成国农民革命”(10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