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祐皇帝
见“耶律弘基”(1308页)。
见“耶律弘基”(1308页)。
见“那色波”(930页)。
渤海族人。是少数见于史载的渤海人参加唐科举考试者之一。入唐应宾贡试路经福建时,特拜访晚唐著名诗人徐夤(福建莆田县人)。谓渤海人得徐《斩蛇剑》、《御沟水》、《人生几何》诸赋,皆用金字写在屏障上。徐听后想
藏语音译,意为“枪差”。解放前四川甘孜藏族地区封建领主对农奴的一种剥削方式。由土司在※“马差”户中指定较富裕的差巴(支差的人)担任,规定每户须购置步枪1支,子弹100发。所领种的份地多于任其它差者。遇
18世纪伏尔加河流域土尔扈特部法规名,约制定于1741—1758年。原文为托忒文,抄本见于前苏联科学院东方学研究所所藏《卫拉特法典》抄本中。1880年俄国学者戈尔斯通斯基译注《1640年蒙古卫拉特法典
约1842—?清代德尔格忒土司。又名罗追彭措,俗称甲格马。藏族。丹策多吉泽仁南结土司子。咸丰二年(1852),继土司位,后封为宣慰使。同治元年(1862),瞻对首领工布朗结占领其地,夺土司权,与母被囚
西夏军队中党项步兵。多为山间部落的士兵。能上下山坡,出入溪涧,逾高超远,轻足善走。凡于山谷险要处作战即用之。
渤海语音译,“王”之意。渤海人对其国王在不同场合使用不同称呼:当面呼“圣王”,笺表称“基下”,此为民间俗称。“夫”,《五代会要》等作“失”,近人认为应以“夫”为正。
西域古地名。见《新唐书·西域传》,在石国(今塔什干)南200里。《酉阳杂俎》作俱振提;《元史·西北地附录》作忽毡,《伯颜传》作忽禅,《薛塔剌海传》作忽缠;耶律楚材《西游录》作苦盏;《明史·西域传》作火
16至18世纪乌兹别克人创建的布哈拉、希瓦、浩罕三汗国的统称。居民大都操乌兹别克语,信仰伊斯兰教。主要从事农业,畜牧业和商业也很发达。19世纪下半叶,相继为沙皇俄国吞并。参见“乌兹别克汗国”(351页
参见“哥邻羌”(183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