奚回离不
见“回离保”(781页)。
见“回离保”(781页)。
生肉干。鄂伦春语音译。流行于今内蒙古呼伦贝尔盟和黑龙江省。游猎鄂伦春人传统储藏备用食物。旧时他们以食兽肉为主,因狩猎生产不稳定,不能保证每天都能打到野兽有肉吃,故在夏天将吃不完的狍、鹿、犴等兽肉晒成肉
清代喀尔喀蒙古的法令汇编。亦称《喀尔喀吉鲁姆》、《喀尔喀三旗法典》。由喀尔喀王公领主分别制订于康熙四十八年(1709)至乾隆三十五年(1770)。其法律效力自诸法令颁行日起维持到1924年第八世哲布尊
秦汉及晋时对一些南方少数民族地区征收的一种赋税名称。“賨”,《说文》解释“南蛮赋也”。据《后汉书·南蛮传》载,西汉时在武陵蛮地区“岁令大人输布一匹,小口二丈,是为賨布。”所征实为人头税。也有以钱代布的
书名。藏文名《巴斯满玛札苏勒》。蒙古药学著作。18世纪蒙古药物学家罗布增苏勒和木用藏文写成。16叶,木刻本。内容有奶油药制法、药浴术疗、疟疾和梅毒的治疗、皮肤病种、鼻药配制法、种牛痘法等。书中还收录有
? —526北魏末各族大起义首领之一。敕勒(丁零)人。原为北镇五原(治今内蒙古包头市西北)边民。孝昌元年(525)六月,沃野镇匈奴人破六韩拔陵起义受挫后,降魏的20余万六镇义军分散于冀、安、瀛等州就食
唐代吐蕃对五种执事者的统称。藏文称“拉阿”。“拉”,原义为“高尚”或“上”,即后来意为“上师”喇嘛的“上”。在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制订社会规范时,此“拉”字应做“首脑”解为妥。据《德乌佛教史》载,“五拉”
即“女真”(145页)。
十六国时期鲜卑越质部首领。以部为氏,故称。又称越质屈机。※越质叱黎之子。初随父居平襄(治今甘肃通渭县西南)。东晋武帝太元十三年(388),本部为西秦乞伏国仁所破,被俘,获宥,封陇西太守。十五年,据平襄
渤海王国官员。康王大嵩璘差其为进奉端午使,于唐元和二年(807)朝唐。因未经唐允放,自还,至潼关(在今陕西省潼关县[吴村]东北黄河南岸),为吏所捕,被押回京师长安(今陕西西安市)。
吐蕃※达磨赞普后裔。又名天喇嘛益西约,简称“拉喇嘛”(即天喇嘛),汉译“智光”。初名阔日(一说松埃),又名“提瓦热咱”。因阅读先祖史籍,遂将政权交其弟,决心出家,开王族弃政为僧之例。宋至道二年(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