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董制
清朝政府加强对回民统治的一种制度。乾隆四十六年(1781),苏四十三(撒拉族)领导的撒拉族、回族起义失败后,清政府为加强对回族人民的统治,命地方官吏选择回族士绅到清真寺中任学董,负责处理民事纠纷、宗教事务、掌管寺产和经济收入。每个寺坊均设学董。自是,清真寺的大权,便转移到地主富豪手中。学董下又设乡老,协助处理各项事务。学董、乡老在行政上又称乡约,故学董制又称“乡约制度”(187页)。
清朝政府加强对回民统治的一种制度。乾隆四十六年(1781),苏四十三(撒拉族)领导的撒拉族、回族起义失败后,清政府为加强对回族人民的统治,命地方官吏选择回族士绅到清真寺中任学董,负责处理民事纠纷、宗教事务、掌管寺产和经济收入。每个寺坊均设学董。自是,清真寺的大权,便转移到地主富豪手中。学董下又设乡老,协助处理各项事务。学董、乡老在行政上又称乡约,故学董制又称“乡约制度”(187页)。
渤海王国大臣。官殿中寺少令。后梁开平二年(908)正月,奉末王※大諲譔之命朝贡后梁,获后梁加爵秩,赐金帛,返归。
1090—1162金将领。又作薄鲁浑、薄鲁虎。女真族。乌延氏,亦作兀颜、乌丸。曷懒路乌古敌昏山人。龙虎卫上将军孛古剌子。力大善射,以勇健隶完颜阇母军。从攻黄龙府,力战有功。太宗天会五年(1127),从
古兵器。为火炮、石雷、手雷之较早者。其制法:凿石令圆,中空以为炮,置土火药于其中,再置引火线以引火。使用时,点燃引火线,以手抛之。每发,辄杀伤数人。北宋皇祐四年(1052),※侬智高起义军围攻广州时曾
参见“庞特勤”(1498页)。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乾隆三十六年(1771),策伯克多尔济随土尔扈特汗渥巴锡归清,封和硕布延图亲王,授札萨克,建旗。三十七年定牧霍博克萨里(今新疆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设4佐领。隶乌讷恩素珠克图北路
1907—1931中国工农红军将领。字权忠。河南省济县人。回族。幼聪颖好学,1927年以优异成绩毕业于冯玉祥创办的陆军测量学校,通阿拉伯文和英文。后到冯玉祥国民革命军第二集团军总司令部任参谋。1931
清代旗籍上具名的开户人。参见“开户”(213页)。
部分彝族的自称。古称昆明人。他称白彝。主要分布在云南省寻甸、罗平、师宗、路南、富源、宜良、弥勒、禄劝、会泽、鹤庆等县。详见“彝族”(2594页)。
契丹语,意“烧甲”。契丹族对“小春节”(十月十五日)的称谓。每年十月,契丹五京进奉纸造小衣甲、枪刀、器械各1万副,至十五日,将其堆垛,契丹皇帝率臣僚望祭木叶山(相传族源神地),奠酒,用契丹字书状一纸,
?—1837清朝将领。蒙古正蓝旗人。乌忒米氏。嘉庆元年(1796),由健锐营前锋授蓝翎长。随参赞大臣德楞泰出师湖北,继入四川,镇压和追剿川楚陕白莲教起义,赏戴蓝翎。七年(1802),事平,回任。十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