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董制
清朝政府加强对回民统治的一种制度。乾隆四十六年(1781),苏四十三(撒拉族)领导的撒拉族、回族起义失败后,清政府为加强对回族人民的统治,命地方官吏选择回族士绅到清真寺中任学董,负责处理民事纠纷、宗教事务、掌管寺产和经济收入。每个寺坊均设学董。自是,清真寺的大权,便转移到地主富豪手中。学董下又设乡老,协助处理各项事务。学董、乡老在行政上又称乡约,故学董制又称“乡约制度”(187页)。
清朝政府加强对回民统治的一种制度。乾隆四十六年(1781),苏四十三(撒拉族)领导的撒拉族、回族起义失败后,清政府为加强对回族人民的统治,命地方官吏选择回族士绅到清真寺中任学董,负责处理民事纠纷、宗教事务、掌管寺产和经济收入。每个寺坊均设学董。自是,清真寺的大权,便转移到地主富豪手中。学董下又设乡老,协助处理各项事务。学董、乡老在行政上又称乡约,故学董制又称“乡约制度”(187页)。
景颇语,意为“家外奴隶”,参见“木样”(254页)。
即“倭尔托彦”(1889页)。
?—1304元朝将领。畏兀儿人。初从宪宗蒙哥征宋,攻合州钓鱼山(今四川合川县东),奉命制药以疗军疫,以功受赏。继从诸王蒙哥都征云南,屡胜。中统元年(1260),与按竺迩等领兵讨浑都海、阿蓝答儿叛军。至
契丹遥辇氏部落联盟首领。名习尔,又作习尔之。唐懿宗咸通年间(860—873)在位。与唐保持友好关系,间有使者往来。时契丹益强,“土宇始大”(《契丹国志》卷1),已将奚族部落役属其下,一次对奚战争,“俘
1882—1944蒙古族早期革命活动家。姓杭锦。字子荣。内蒙古太仆寺左翼牧群正白旗人。旗总管斯仁栋日布三弟。18岁在北京雍和宫当喇嘛。29岁参加孙中山领导的同盟会。多次为孙中山与李大钊之间做通讯联络工
傣语音译,意为“门户”。明清以来云南西双版纳傣族地区一种按户向封建王朝均摊负担的单位。应征负担计有“正项”、“条偏”、“火耗”、“解费”、“蔗门”、“硬巴”、“接驾”等。国民党统治时期的各项担负,仍沿
过去广西大瑶山和贵州部分瑶族地区的一种特殊政治制度。根据参加村落的不同范围分总石牌、大石牌和小石牌,可以包括瑶族不同支系的村民,还可吸收散居当地的汉人参加。石牌头人不由选举产生,由四五个群众公认的自然
元代党项(唐兀)人。唐兀卫亲军都指挥使、知枢密院事暗伯之子。元成宗时官知枢密院事。
1884—1943近代中国伊斯兰教学者、教育家。字善亭、经名阿卜杜拉·拉赫曼。回族。幼承家学,经汉兼习。光绪二十五年(1899),始从伊斯兰教学者王宽,诵习教典,兼习英文、希伯来文、土耳其文。三十一年
参见“木特斡里伯克”(26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