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哈尔额鲁特
蒙古部落分支名。清代察哈尔地区额鲁特人专称。有新、旧额鲁特之分。乾隆十九年(1754)前内附而居是地者,称旧额鲁特,有佐领18。是年起及以后内迁被安置者称新额鲁特,有佐领6。归察哈尔都统管辖。今为内蒙古自治区蒙古族一部分。
蒙古部落分支名。清代察哈尔地区额鲁特人专称。有新、旧额鲁特之分。乾隆十九年(1754)前内附而居是地者,称旧额鲁特,有佐领18。是年起及以后内迁被安置者称新额鲁特,有佐领6。归察哈尔都统管辖。今为内蒙古自治区蒙古族一部分。
见“越里吉”(2190页)。
见“锡伯”(2364页)。
以某个男始祖或女始祖之后裔组成的单系继嗣群体。基本特征为;实行外婚制,在本世系群内不能通婚;始祖明确,系谱清楚;由若干近亲家族按系谱连结组成血缘村落;有头人负责领导生产、分配和组织集体活动;耕地共有,
见“囊哈尔卫”(2585页)。
即“清开国方略”(2112页)。
见“乙弗”(2页)。
见“德勒格尔”(2522页)。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子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
古政区名,相当于县。西汉在氐族聚居区置,属广汉郡(治今四川金堂县东)。为※十三氐道之一。东汉属广汉属国。治所在今甘肃文县西白龙江北岸。三国、晋改称阴平县(一说东汉改称)。南北朝时,清水氐杨氏曾以此为政
见“金满城”(147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