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伯颜
元末明初广西土官。广西田州(治今广西田阳)人。壮族。元至正二十七年(1367),袭父职,任田州、来安二路总管军民安抚使。明洪武元年(1368),明兵下广西,遣使赍印降明。翌年,又派人入朝奉表、贡马及方物,诏封田州知府。六年(1373),田州诸溪峒百姓为生活所迫率众起事。协助官府平定后,为使地方安定和溪峒诸民各安生业,上书赈济安州、顺龙州、侯州、阳县、罗博州、龙威寨百姓。朝廷诏有司各给牛、米,并蠲税二年。十六年(1383)病卒,由子岑坚袭职。
元末明初广西土官。广西田州(治今广西田阳)人。壮族。元至正二十七年(1367),袭父职,任田州、来安二路总管军民安抚使。明洪武元年(1368),明兵下广西,遣使赍印降明。翌年,又派人入朝奉表、贡马及方物,诏封田州知府。六年(1373),田州诸溪峒百姓为生活所迫率众起事。协助官府平定后,为使地方安定和溪峒诸民各安生业,上书赈济安州、顺龙州、侯州、阳县、罗博州、龙威寨百姓。朝廷诏有司各给牛、米,并蠲税二年。十六年(1383)病卒,由子岑坚袭职。
西夏文译佛经。西夏文译者佚名。木刻版长卷,长260厘米,高17厘米。卷首有版画,为序文所叙故事分解图画。版画分4部分,每部分都有西夏文图解。图后有序文29行。序后为经文,每行12字上下。最后有发愿文3
书名。回族学者金吉堂著,分上下两卷。民国二十四年(1935)成书。是关于中国伊斯兰教史及回族史之较早的著作。卷上为中国回教史学,内分:“中国回教史上应解决之问题”、“中国回教史上应认识之各问题”及“中
即“颉利可汗”(2166页)。
见“史记”(565页)。
苗族自称之一。苗语译音。亦译作“代脑”。史称黑苗、短裙苗等。讲苗语黔东方言。主要分布在黔东南舟溪、丹寨、雷山等地。详见※苗族。
清代新疆官学名。校址在州所在地(今乌鲁木齐市)。乾隆三十八年(1773)由厅学改置。每年通过考试录取文童4名、武童4名。有学正1员。
古族名、古国名。亦作南粤。越人一支。秦汉时主要聚居在以番禺(今广州)为中心的南海郡(今广东省大部分地区)。族人由来说法不一:有夏禹后裔说;越国人南迁说和土著说(多数学者赞成后者)。很早就种植水稻和饲养
云南西双版纳和红河南岸部分哈尼族地区一种家族组织。由若干父系血缘关系家庭组成。有自己的姓氏和族长,有些还有共同的墓地和少量的公有土地。同一个“谷”的男女严禁通婚。族长由懂得族规的年长男子担任。随着家族
蒙古地区佛教寺庙的僧职名。专管活佛衣食住行诸事。是※商卓特巴的助手,在其支配下履行职责,下属有※尼尔巴。为活佛府邸的主要办事人员。
明清两代在部分少数民族地区废除土官土司实行流官统治的一种政治措施。土司是元代以来封建王朝在部分民族地区对其土著首领授与世袭官职,使其仍按传统旧俗管理原辖区及百姓,通过他们对民族地区实行间接统治的特殊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