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利赢城
参见“积利州”(1882页)。
参见“积利州”(1882页)。
木结构建筑。又称吊楼。流行于贵州、广西、湖南西部壮、土家、苗、布依、侗、水等民族地区。为在房舍的一侧临空扩建的住房,好似吊在主建筑一边,故名。有的在下面支撑木柱。多住人,或放杂物。下面可作养畜或堆杂物
即“水达达路”(424页)。
辽代部族名。又作纪而毕部。辽代末年,女真攻辽,※耶律大石于保大四年(1124)自立为王,率众西走,在可敦城(今蒙古哈达桑东)召集该部等18部王众宣谕,誓复辽朝大业,获18部响应,共出精兵万余归大石统领
元代行政区划名。隶中书省直辖地腹里,设治所于开平县(今内蒙古正蓝旗东闪电河北岸)。唐代为奚、契丹地。金置桓州。世祖中统四年(1263),改开平府为上都路总管府。至元十八年(1281,一作十九年),并为
清代对京师各寺庙喇嘛僧人的概称。清朝为实行分治,对凡在北京各寺庙的佛教僧人概称之为“驻京喇嘛”,以与其他地区僧人相区别。北京各寺庙的佛教事务由理藩院协同章嘉呼图克图管理,清政府给予特别优待。
见“潭马”(2528页)。
?—1571明代广西壮族农民起义领袖。古田县凤凰村人。壮族。家境贫寒,自幼帮人放鸭、扛活为生。早年随父※韦朝威参加反抗明朝官府的斗争,其父被俘遇害后,决意为父报仇。正德十三年(1518,一说正德十五年
德昂语音译,意为“伙头”。旧时云南德昂族村社中管理公共事务者。多数已世袭,或由当地土司直接任免。负责村寨内外行政事务,诸如征收门户捐、派粮、征兵,管理村社土地出租,接收绝嗣和迁出户的土地,给新来户分配
清代藏银与汉银折合比例之藏银单位名称。藏银1两5钱约折汉银1两。史籍称藏银为“番平”,称汉银为“库平”,每番平1钱5分,合内地库平1钱整。库平为康熙(1662—1722)年间部库征收赋税,出纳银两所制
见“咱雅班第达”(162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