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达
见“裴满达”(2448页)。
见“裴满达”(2448页)。
由长子继承父亲名位和财产的制度。盛行于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随着宗法制的完善而确立。其目的在于解决统治阶级家族内部财产和权力的分配,避免相互残杀和纷争。商、周两朝宗法之要义即区别嫡庶和长幼。皇后或元配夫
见“伊然可汗”(810页)。
见“板楯蛮”(1294页)。
居于台湾山地的高山族一支。人口有43616人(1975)。分布在北起大武山,南至恒春,西达枋寮,东至大麻里以南的海岸三角地带。居住在海拔500—2000米之间山地。现今属屏东县的三地、玛家、来义、泰武
见“卜鲁卫”(20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作鄂山卫,并说清代有鄂山,在吉林城(今吉林省吉林市)北77里。
藏族部落名。在四川省阿坝县境内。为称霸川西北之大部。由墨颡土官统治,故又称“墨颡部落”。百年前,中阿坝分属80个土官统治,墨颡土官仅辖有铁穹、脚摩、费俄、诺若、空格礼、德尔马龙等寨。后势渐强,先后兼并
蒙古国将领。又译塔海、塔乞。逊都思氏。骁勇善战,号“把阿秃儿”(意“勇士”)。与兄赤勒古台、弟泰亦赤兀歹俱事铁木真(成吉思汗)。宋淳熙十六年(1189),共戴铁木真为蒙古部汗,充远箭近箭士(又作“忽剌
见“曷苏馆”(1652页)。
1800—?清代云南西双版纳召片领(意为“广大土地之主”)。傣族。车里军民宣慰使※刀太和子。嘉庆七年(1802),父卒,嗣职,时年2岁,清廷命其叔刀太康为代行宣慰使职务。八年至十三年(1803—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