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拉
藏语音译。旧时四川阿坝北部藏族地区村寨专管庄稼的人。每个村寨人数不等,由群众推举,负责安排村寨的播种、除草、积肥、收割及砍柴等生产事宜。与群众共同商定时间,不能按时完成者,由寨众帮助。春播后由其轮流巡查庄稼地,对进入庄稼地的牲畜,有权割去其尾巴,或对畜主罚3~5升粮食。不服者,处以罚金,归其所得。收割时,寨众每户须向其交5把青稞作酬劳。
藏语音译。旧时四川阿坝北部藏族地区村寨专管庄稼的人。每个村寨人数不等,由群众推举,负责安排村寨的播种、除草、积肥、收割及砍柴等生产事宜。与群众共同商定时间,不能按时完成者,由寨众帮助。春播后由其轮流巡查庄稼地,对进入庄稼地的牲畜,有权割去其尾巴,或对畜主罚3~5升粮食。不服者,处以罚金,归其所得。收割时,寨众每户须向其交5把青稞作酬劳。
萨满教对所谓人的三个灵魂的统称。流行于信仰萨满教的赫哲、蒙古等族地区。其说是,人有三个灵魂,各有不同功能。具体功能,各族所说不尽相同。赫哲族萨满教的三魂名称及功能为:第一灵魂曰“奥仁”,意为“生命灵魂
①(?—1329)元朝宗王。又译月鲁铁木儿。蒙古孛儿只斤氏。成吉思汗弟※合撒儿五世孙。仁宗延祐六年(1319)封恩王。泰定三年(1326)嗣齐王位。封地在也里古纳河(今额尔古纳河)、海剌尔河(今海拉尔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巴吉格尔伯克。维吾尔语。职司管理税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七品。光绪十三年废(1887)。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1848—1867阿古柏反动政权军官。一译库达库尔伯克。浩罕人。乌兹别克族(一说塔吉克族)。※阿古柏长子。清同治三年(1864)十二月,随父侵入新疆喀什噶尔(今喀什)。六年(1867)夏,受命率军进攻
明清两代四川羌族地区土司名。其先韩腾于明末授土百户。清顺治年间(1644—1661),颁给号纸,无印信。辖407户,年纳青稞8.8石,交叠溪营守备衙门,折充兵米。
族名。哈尼族的自称之一。散居于云南景东、墨江、元江、镇沅、普洱、江城、新平等县。参见“哈尼族”(1633页)。
西夏文译汉文史书。汉文原书已不存。西夏文译者佚名。木刻本,蝴蝶装,面7行,行15字,版口有书名和汉文页码。页面一种为25×19厘米,一种为25.5×16.5厘米。计106面,为卷一、卷二的各一部分。内
见“兀力卫”(108页)。
门巴族民间木制餐具。门巴语音译,意为“有盖的木碗”。器物由上下两部分组成,上部为盖,其状略似半圆球形,盖顶居中留一短圆柱形平顶,内腔母口,呈弧壁;下部为碗身,子口,腹较深,弧壁,矮圆柱形足,平底。其取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改作察罕山卫,并说清代黑龙江城(今爱珲)北有察罕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