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宪纲要
元法令类编。已佚。《永乐大典》录有其文,见卷1595、卷14686至14695。卷1595《元漕运二》收录世祖至元三年(1266)至英宗至治三年(1323)有关漕运的规定;卷14686至14695收原书“吏礼”、“户杂”、“刑名”、“兵工”各项。从以上两处可略窥其内容、体要。漕运规定为《元史·食货志》所未载。
元法令类编。已佚。《永乐大典》录有其文,见卷1595、卷14686至14695。卷1595《元漕运二》收录世祖至元三年(1266)至英宗至治三年(1323)有关漕运的规定;卷14686至14695收原书“吏礼”、“户杂”、“刑名”、“兵工”各项。从以上两处可略窥其内容、体要。漕运规定为《元史·食货志》所未载。
北魏末关陇人民起义军将领。又作万俟行丑。族属匈奴。参加万俟丑奴领导的高平镇(今宁夏固原)起义,任仆射。孝庄帝永安三年(530)三月,受命与大行台尉迟菩萨率兵攻魏军,自武功(今陕西武功县)南渡渭水,拔栅
即“前锋兵”(1743页)。
见“仳俚伽帖木儿”(815页)。
藏语音译。意为“田官”,又可译作“营田使”或“土地长官”。吐蕃主管田地的官员。负责吐蕃田地的丈量、统计、划分、分配及谷物征收等。在吐蕃内地及吐蕃敦煌占领区均有其设置与活动。
壮族民间传统医术。亦称“瓷针”。流行于广西壮族民间。主治外感伤风、腰脊背痛、急性痧症等,男女老少均可使用,尤多用于治疗儿科脐风、夜啼、伤食、疳症、虚羸、腹痛等症。施术时,先将破陶瓷碗片置于清水中洗净,
见“彭康”(2176页)。
1354—1435藏传佛教格鲁派名僧,即著名之大慈法王。蔡贡塘人。※宗喀巴著名大弟子之一,是黄教与明朝建立关系的开创者。早年为宗喀巴之司膳堪布,常随侍左右,以善学好问,颇得佛教要义。永乐六年(1408
在今内蒙古呼伦贝尔盟扎赉诺尔南约5公里的木图那雅河东岸坡地上。面积约500余平方米。1959年、1960年两次发掘清理30余座古墓,根据出土遗物和古墓埋葬制度、棺木结构,结合历史地理研究,属东汉鲜卑的
见“宝音格尔勒”(1523页)。
①见“耶律挞烈”(1316页)。 ②见“萧敌烈”(199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