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木禅
清代阿尔泰乌梁海人。清三等信勇公玛木特孙。初隶准噶尔部扎哈沁鄂拓克。乾隆十九年(1754),随祖玛木特内附。二十一年(1756)春,奉命袭祖爵,并从北路将军哈达哈讨叛附阿睦尔撒纳之乌梁海人。二十四年(1759),复从参赞大臣追捕逃亡之准噶尔人众,获嘉奖。越2年,授扎哈沁旗总管。
清代阿尔泰乌梁海人。清三等信勇公玛木特孙。初隶准噶尔部扎哈沁鄂拓克。乾隆十九年(1754),随祖玛木特内附。二十一年(1756)春,奉命袭祖爵,并从北路将军哈达哈讨叛附阿睦尔撒纳之乌梁海人。二十四年(1759),复从参赞大臣追捕逃亡之准噶尔人众,获嘉奖。越2年,授扎哈沁旗总管。
见“白霫”(596页)。
见“炭山” (1651页)。
1527—1602明代著名思想家、文学家。福建泉州晋江(今属泉州市)人。回族。本名林载贽,后改姓李,字卓吾,又字宏甫,别号温陵居士。祖辈皆从事航海贸易或担任翻译。嘉靖三十一年(1552)中举。历任教谕
书名。以后金天聪元年(1627)至康熙三十五年(1696),处理蒙古事务陆续发布的152条法令汇编而成。乾隆五十四年(1789)又补充汇编成209条。嘉庆十六年(1811)理藩院尚书庆桂奏请修改,经3
见“鞑靼”(2488页)。
明代西藏地方官员。又称喃卡藏卜或仲钦南喀桑布。藏族。属杰氏家族。15世纪人。帕竹政权代理官长仁钦桑波之子。帕竹查巴坚赞时,被委任为拉萨西南乃乌宗本(《明史》称“牛儿宗寨”),故称“乃乌巴”。尊奉宗喀巴
托忒语音译,准噶尔税务官员。一译卡拉罕、哈尔罕。准噶尔统治西北地区时派驻天山南路各城的征税人。并肩负稽查户口、赋役造册等任务。
宋时专管广西左右江溪洞峒丁的官员。属汉族流官。左江道、右江道各1名;一说左江2名,右江1名;一说各2名(东提举、西提举)。职责为巡训、点校、调遣峒丁等事,后兼管朝廷买马事宜,东提举负责等量“蛮”马,西
傣族古国名。又称“泐国”。南宋淳熙七年(傣历五四二年,1180),由西双版纳傣族先民的首领※叭真所建。首府在景龙(即今景洪)。与傣族有族源关系的周围诸小帮纷纷归附,遂统一各部,共推叭真为一方之主,为第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地区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土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