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图
即“沙钵略可汗”(1131页)。
即“沙钵略可汗”(1131页)。
见“薛列河卫”(2543页)。
明代藏区部落名。属岷州卫,居州境外(地在今甘肃临潭)。成化十八年(1482),其首领札石革等入朝贡马及盔甲等物,赐宴并彩缎、织、钞有差。后,其首领、僧人于弘治七年(1494)派族人俺奔、十一年(149
官名。满语音译。“法一旦”,亦作“法一丹”,意为“仪仗”或“行列”;“哈番”意为“官员”。清代亲郡王等府中所设的“典仪”官。宗室之制,皇子皇孙分封、出府,凡入八分公以上者,皆于其新府分别敷设典仪等官,
见“西宁管辖四十族”(716页)。
1943—1944年新疆富蕴等地反对盛世才暴政之武装斗争。1943年夏,在达力里汗和乌斯满等率领下,富蕴(原柯克托海)、承化、青河3县哈萨克牧民举行暴动。在国民党4000多官兵追击下,乌斯满率部经沙尔
官名。唐代于藩镇皆置,如唐之藩镇党项夏州定难军节度使衙署即设之,为衙署内亲信武职,主官称都押牙,参与军机,统率军队。直属亲将有牙前兵马使、牙内兵马使,皆称牙将。
瑶族一种传统的狩猎工具和自卫武器。俗称“瑶人弩”。以硬木为弓,其弦多用山中韧藤,竹作箭杆,以软皮为羽,前有铁镞,或包以铁皮,有些箭镞还涂以毒汁,利用编架定点发射。据宋人周去非《岭外代答》载,弩架分大小
清代康(喀木)区藏族土司。驻打箭炉。元代在喀木地方分置长河西、鱼通、宇远3安抚司。明代废安抚司,合置“长河西鱼通宁远宣慰司”。康熙五年(1666),置明正宣慰司,三十九年(1700),西藏营官侵扰炉边
元代路名、驿站名。即原抚州。中统三年(1262)十一月,升为隆兴府。十二月,在此建行宫,后升为路。皇庆元年(1312)十月,改为兴和路,治所在高原县(今河北张北县)。辖宝昌州和高原、怀安、天成、威宁四
参见“宗室”(1524页)、“觉罗”(175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