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儿忽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满洲源流考》作萨尔浒卫。永乐四年(1406)十一月,扎童、撒儿忽、罕答河等处女真首领颜赤不花等40人来朝贡马,明廷以其居地置卫,今人考在前苏联共青团城西南,黑龙江下游右岸撒儿布湖畔萨尔布屯。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满洲源流考》作萨尔浒卫。永乐四年(1406)十一月,扎童、撒儿忽、罕答河等处女真首领颜赤不花等40人来朝贡马,明廷以其居地置卫,今人考在前苏联共青团城西南,黑龙江下游右岸撒儿布湖畔萨尔布屯。
蒙古“林木中百姓”(蒙古语称“槐因亦儿坚”,即森林诸部)之一部分。又作八剌忽、八儿忽、八里灰、巴儿浑、巴鲁忽歹、八立浑、八儿胡。唐初即以“拔也古”之名见于历史记载。蒙古诸部统一前,分布于贝加尔湖东北巴
门巴语音译,意为“公有地”。民主改革前西藏部分门巴族地区存在的村社公有土地。包括以村社为单位共同占有的荒地、山林和绝户遗留下的土地。具有村社公有和领主所有双重特征,是在封建农奴制度下保留的原始村社土地
亦写作一扣衷、一口钟、一裹圆,满语谓之“呼呼巴”,即斗篷,也叫篷篷衣。清代中期盛行一时,妇女多穿,男子亦有穿者。其制极简单,似雨衣,有领无帽,无钮扣,穿时披在肩上,用细布带系于颈部,用以遮风御寒。因形
木制人偶。赫哲语音译。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旧时赫哲人成年人死后,一般举行“撂档子”(送魂)仪式。届时,用木刻制一人偶给其穿衣戴帽代表死者,进行祭祀和送魂。详见“撂档子”(2445页)。
1401—1411明代云南丽江土官。原名阿土阿地,字升荣,号大林。纳西族。丽江军民府知府木土长子。明宣德九年(1434),袭父职。正统三年(1438)和四年,领兵从云南总兵官黔国公沐晟征麓川,奋勇破寨
即“汪芒氏”(1121页)。
藏语音译。旧时四川阿坝嘉绒藏区土司衙门伙食管家。管理“塔约”(炊事员)、“色尔委格格”(背水)”等工作。还要轮流到官寨执勤,每次1人,每月工资粮1斗10批,自备口粮,(实际上在土司伙房吃饭,并不给粮食
古墓葬。位于今新疆霍城县城东北27公里沙尔布拉克乡恰特它里村北。海拔987米,北依科古尔琴山,南临沙尔布拉克河。有墓15座。墓地南北长约1公里,东西宽200米,偏东一排11座,其中靠北端有4座,封堆高
土家族节日。每年农历四月十八日过此节。传说土家士兵在一次征战中,途遇河水暴涨,涉水难行,恰有水牛游来,大家拉着牛尾巴过了河。人们遂定此日,即四月十八日为节。杀猪祭祖,宴请宾客。女儿回娘家,女婿拜岳父母
金代对大房山山神的封号。海陵王完颜亮迁都于中都(今北京)后,又迁列祖列宗陵墓于大房山(今北京房山)。大房山成为金代山陵重地,备受崇敬。大定二十一年(1181),世宗敕封此山山神为保陵公。使副持节行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