斛萨
见“斛薛”(2084页)。
见“斛薛”(2084页)。
参见“最玛”(2221页)。
1862—1945清末民国时期苗族文学家。字歧山。湖南凤凰县唐家桥人。苗族。清末秀才。曾赞助过湘西地区的辛亥革命,支持反袁斗争。生平撰有不少文章、碑文、诗等。在《和叶鸿广先生无聊自叹诗》中,有“知君原
见“庵罗”(2099页)。
见“俟吕陵氏”(1690页)。
见“曷苏馆”(1652页)。
西汉时乌孙公主。肥王※翁归靡长女,汉※解忧公主生。宣帝地节元年(前69)左右,奉母命至长安学鼓琴,随汉侍郎乐奉过龟兹,为其王绛宾所爱,被取为妻。元康元年(前65),偕绛宾进京朝觐,获赐紫绶、车骑、旗鼓
见“耶律刘哥”(1311页)。
明代傣族土司名。元中统(1260—1264)初内附,属镇康路。洪武十七年(1384),置湾甸县,旋为麓川所并。永乐元年(1403),以其地近麓川,地广人稠,设湾甸长官司。三年,升为州,治所在今云南昌宁
清※宗室中区别权利、义务和地位的制度名。天命七年(1622),努尔哈赤设置八和硕贝勒共议国政,分别主持八旗,凡财物出纳必八家均及、均摊,是为八分(分,读去声)。崇德元年(1636),始定宗室九等封爵,
蒙古喇嘛的称号之一。亦译脱因、脱印。《华夷译语》、《登坛必究》、《卢龙塞略》等释作“和尚”。后指贵族出身的喇嘛,如蒙古著名的※内齐托音一世、※内齐托音二世均为贵族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