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弥法会
元初藏传佛教萨迦教派举办的重要佛事活动。至元十四年(1277)正月,萨迦教派第五祖八思巴(1235—1280)在藏地区(后藏)曲弥仁摩(今西藏日喀则县南部)升座讲法,举行盛大法会。参加法会之僧众除萨迦本派外,还有宁玛、噶当,噶举各派及印度、迦湿弥罗共7万余人,尚有各地居士信徒3万余人。元太子真金与会并任施主,供应7万余僧尼每日饭食,每人发给黄金1钱,每3僧发给袈裟1袭。法会举行14日,备极一时之盛。曲弥法会标志着藏地区社会安定及萨迦教派得势与发展,在藏传佛教后宏期具有重要意义。
元初藏传佛教萨迦教派举办的重要佛事活动。至元十四年(1277)正月,萨迦教派第五祖八思巴(1235—1280)在藏地区(后藏)曲弥仁摩(今西藏日喀则县南部)升座讲法,举行盛大法会。参加法会之僧众除萨迦本派外,还有宁玛、噶当,噶举各派及印度、迦湿弥罗共7万余人,尚有各地居士信徒3万余人。元太子真金与会并任施主,供应7万余僧尼每日饭食,每人发给黄金1钱,每3僧发给袈裟1袭。法会举行14日,备极一时之盛。曲弥法会标志着藏地区社会安定及萨迦教派得势与发展,在藏传佛教后宏期具有重要意义。
清代以上三旗包衣人组成,供皇宫兵卫、体役之需。京师内府三旗,初隶领侍卫内大臣,后统于总管内务府大臣。每旗设5参领、5满洲佐领、6旗鼓佐领,正黄旗加设2朝鲜佐领,正白旗加设1回人佐领(又加设一“番子佐领
见“普剌”(2289页)。
藏语音译,意为“枪差”。解放前四川甘孜藏族地区封建领主对农奴的一种剥削方式。由土司在※“马差”户中指定较富裕的差巴(支差的人)担任,规定每户须购置步枪1支,子弹100发。所领种的份地多于任其它差者。遇
见“泰宁路”(1800页)。
卫拉特蒙古辉特部台吉。伊克明安氏。乾隆十九年(1754),率众随阿睦尔撒纳附清,授札萨克头等台吉,驻牧塔密尔。(位于喀尔喀赛音诺颜部内)。二十一年(1756),以族台吉德济特等附阿睦尔撒纳反清,偕辅国
参见“山哈”(118页)。
高山族语音译,意为“土地所有者”。旧时台湾高山族排湾人地区村社头人。世袭。可向村民征收农租、猎租、渔租、水租等,及征派各种劳役。自己不参加劳动,靠剥削为生,有些大头人辖数村社至十数村社,且有领主性质。
台湾先民新石器文化遗址。主要分布在台湾中南部海岸与河谷盆地。其中高雄县林园乡凤鼻头遗址为代表,故名。学者根据时间顺序和遗物特征分为三个层序:(1)印纹红陶文化层,其年代约为公元前2500年到公元前15
西夏官位。西夏文《官阶封号表》中在中书、枢密位下,与次等司等位。有谏臣、仁师、忠师。参见“官阶封号表”(1532页)。
贵州青岩各族人民反洋教斗争。又称贵阳教案。清道光二十七年(1847)。天主教改贵州教区为贵阳教区,掌管贵州全省天主教教务。咸丰十一年(1861)五月,青岩(距贵阳约50里)各族人民过端午节时上街“游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