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元代设置。职位仅次于宣抚使。明代为世袭土官,秩正五品。参见“宣抚使”(1746页)。
见“纳罗泼”(1270页)。
?—1792清代西藏喇嘛噶伦。藏族。乾隆四十四年(1779),继格桑丹增南杰任喇嘛噶伦,负责大昭寺修复工程。次年,参加六世班禅贝丹益希致祭灵塔仪式。故后仅称其为喇嘛噶伦,不称名。五十六年(1791),
见“骨咄”(1660页)。
即“勒布什”(1985页)。
唐地方政权机构名。唐武德元年(618),改隋汶山郡为念州,领汶山、北山、汶川、通化等县。三年(620),置总管府,次年改为南念州。七年(624),改为都督府。贞观八年(634),改为茂州都督府,以郡有
1595—1632满文改造者。满洲正蓝旗人,觉尔察氏。世居觉尔察,以地为姓。博洛孙。散秩大臣艾密第三子。9岁即通满、汉文义。明万历四十二年(1614),奉清太祖努尔哈赤命,居于宫禁,记注朝政、起草诏令
清代蒙古社会中编入丁册的阿拉特(平民)。即阿勒巴图。占人口的大多数。除非被指定为王公贵族私人服役,一般隶属于札萨克。在札萨克分配的牧场上经营小规模的个体畜牧业,是蒙古社会的直接生产者,受札萨克支配,交
见“大渤海国”(96页)。
藏语音译,①意为“管家”。解放前四川甘孜藏区德格土司辖区专门管理土司财政收支及境内赋税收入的人。由四大※“涅巴”(管家)中选1人担任。另设副职1人,专管土司家内部的收支与物资的保管。除任“涅巴”时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