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舍里路
见“朱舍里部”(793页)。
见“朱舍里部”(793页)。
刻石题记。亦称阿什哈达摩崖。位于吉林市东南15公里阿什哈达屯松花江北岸山上。为明代两摩崖文字刻石。第一刻石刻于断崖绝壁上,坐北朝南,其下临江。刻石范围通高135厘米,宽70厘米。第二刻石在第一刻石西3
见“锡伯”(2364页)。
清文史家。山东益都(今青州市)人。回族。乾隆三十九年(1774)举人。著有《毛诗古韵》3卷,《律服考古录》2卷,《齐乘考证》6卷。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莫啻色卜伯克、莫提色布伯克、摩提色布伯克。维吾尔语。职司管理经典,整饬教务,不参与民事。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
党项羌拓跋部首领。拓跋守寂子。唐代宗永泰时(765—766)任静边州都督、左羽林大将军。唐朝为离沮内徙党项受吐蕃诱胁,永泰后迁其部于银州之北,夏州以东及绥、延等州。静边州都督府亦移置银州境内。其部地处
?—1508或1509※东察合台汗国第十二代汗。蒙古族。※羽奴思汗长子。1487年,父卒,继位,都塔什干,名义上为汗国大汗,实只统治汗国西部,汗国东部由其弟※阿黑麻汗统治,都吐鲁番,汗国复分裂为东西两
元代蒙古官名。又译“浩尔齐”。《元史语解》释为“吹口琴人”。《元史·兵志二》:“奏乐者,曰虎儿赤”,即元代宫廷中的奏乐者及执掌该事的官员,为“怯薛”(护卫军、禁卫军)执事之一。
清代新疆地名。见《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等书。位于今新疆塔里木盆地北部。即今沙雅县。原为回庄。乾隆二十四年(1759),设三品阿奇木伯克等官,治理当地维吾尔族民政。光绪十一年(1885),改设乡约。光绪
书名。又称《李蜀书》。晋常璩撰。9卷。一名《汉之书》,《隋书·经籍志》著录,为10卷。《史通·古今正史》:“常璩撰汉书10卷,后入晋秘阁,改为蜀李书”。故有《汉之书》10卷与《蜀李书》9卷之别。流传不
约1784—1847清代纳西族散文家。字东阳,号竹塘。云南丽江大研里人。嘉庆十二年(1807)举人,官湖北天门、潜江、谷城、黄梅等县知县。任内疏导江流、修堤等,有政绩。工诗,尤以散文出众。著有《四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