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米欧喀
拉祐语音译,意为“个人财产”。解放前云南耿马县福荣区拉祐族母系大家庭中的每个对偶小家庭的私人财物。过去每个母系大家庭中一般包括七八个甚至一二十个从妻居的对偶小家庭。随着母系大家庭的逐步解体,在大家庭中的财产也普遍分解为集体和个体两种。不少母系大家庭的集体财产仅限于土地和房屋,每个对偶家庭已拥有铁锄、铁刀、弩弓等生产工具和各种日常生活用具。随着拉祐族对外交换的发展,一些对偶家庭及未婚女子还通过饲养猪、鸡出售获得货币,甚至出现结婚的男女成员、父母同女儿都各有自己的个人财产。
拉祐语音译,意为“个人财产”。解放前云南耿马县福荣区拉祐族母系大家庭中的每个对偶小家庭的私人财物。过去每个母系大家庭中一般包括七八个甚至一二十个从妻居的对偶小家庭。随着母系大家庭的逐步解体,在大家庭中的财产也普遍分解为集体和个体两种。不少母系大家庭的集体财产仅限于土地和房屋,每个对偶家庭已拥有铁锄、铁刀、弩弓等生产工具和各种日常生活用具。随着拉祐族对外交换的发展,一些对偶家庭及未婚女子还通过饲养猪、鸡出售获得货币,甚至出现结婚的男女成员、父母同女儿都各有自己的个人财产。
元朝颁发的乘驿玺书。又称“御宝圣旨”。《元史·兵志四·站赤》:“驿传玺书,谓之铺马圣旨。”一般公事差遣皆凭之乘驿。以蒙古文字书写,上分别注明起马数目,从1匹至10几匹不等。通常由中书省奏准,颁发给诸王
见“永宁起义”(638页)。
民间的社会组织。又称合款、合榔。湖南、贵州、广西苗、侗、水、布依等民族村寨组成的带有农村公社性质的社会组织。宋代记有:“彼此歃血誓约,缓急相援,各门款”(见《溪蛮丛笑》)。款,有大小之分,小款由三五或
后唐庄宗对吐谷浑首领白承福所赐姓名。见“白承福”(601页)。
1640—1711清初伊斯兰教学者。字文炳,号仲修。云南永昌(今保山)人。回族。元云南平章政事赛典赤·瞻思丁十五世孙。幼家贫,年15始业文章。南明永历十一年(1657),永历帝在云南建国,以经济之才被
以某个男始祖或女始祖之后裔组成的单系继嗣群体。基本特征为;实行外婚制,在本世系群内不能通婚;始祖明确,系谱清楚;由若干近亲家族按系谱连结组成血缘村落;有头人负责领导生产、分配和组织集体活动;耕地共有,
?—前12或前11西汉时乌孙小昆弥(王)。※乌就屠孙,※安日弟。成帝鸿嘉四年(前17),兄安日为降民所杀,诸翎侯大乱,汉遣故金城太守段会宗为中郎将,安辑乌孙,立之为小昆弥。时大昆弥雌栗靡强,诸翎侯畏服
参见“吐番等路宣尉使司都元帅府”(772页)。
1769—1784清代内蒙古呼和浩特地区活佛。内蒙古科尔沁札萨克图郡王旗人。郡王那旺萨布丹次子。被选定为内齐托音呼图克图四世,于乾隆三十七年(1772)举行坐床仪式。三十八年,为清帝诵经祈福。以佛仓经
苗族的一支。名称始见于明代。以其衣裙多藏青色而得名。自称“模”、“毛”之清化音,部分地区自称“嘎脑”(苗语译音)。操苗语之黔东方言。主要分布在黔东南及桂北、安顺地区及湖南靖县等地。详见“苗族”(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