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来粟
见“比粟”(189页)。
见“比粟”(189页)。
即“完颜永中”(1150页)。
?—1295伊儿汗国第五代汗。又译海合都。蒙古孛儿只斤氏。※阿八哈汗次子,※阿鲁浑汗异母弟。至元二十八年(1291)阿鲁浑卒后,即汗位,元朝大汗忽必烈赐藏语名亦怜真·朵儿只。即位初,逮问前执政诸人,询
西夏官署名。西夏语音“酩啰”。属下等司。天盛年间(1149—1169)设4正、2都案、4案头。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穆克图哩山卫。永乐四年(1406)十月前置,治所在今内蒙古科尔沁右翼前旗北公主陵附近。
明清时壮族婚俗。流行于广西左右江一带壮族土司中。土官娶妻,以五色缨络盛土司官印为聘。过门时,新娘悬印于项下。婚后,此印即归其妻掌管,故名。土官为其妻筑高楼以居之,称“印楼”。民间纳赋税满千钱者,需另给
骆越人首领。参见“骆越”(1782页)。
参见“回回屯田”(782页)。
见“刘承祐”(864页)。
①官名。汉代始置,行于曹魏,南北朝、隋、唐、辽、夏、金沿之。蒙古国时期,必阇赤(掌文书者)长或号中书令。太宗三年(1231),为适应对中原汉地统治的需要,将必阇赤机构称为中书省,必阇赤长耶律楚材称中书
又称侗台(侗泰)语族或黔台语族。汉藏语系语族之一。包括壮傣、侗水、黎、仡央4个语支。壮傣语支又称台语支,包括分布在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云南省、贵州省和海南省的壮语、布依语、傣语和临高语。在国外有泰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