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鉤町”(1881页)。
即“僧额”(2455页)。
?—310十六国时期汉国(前赵)国君。字玄泰。新兴(治今山西忻县)匈奴人。汉国创建者※刘渊子。永凤元年(308),刘渊称帝后,封大将军、大司马、梁王。河瑞二年(310),立为皇太子。同年,父死,嗣位,
清军与准噶尔部噶尔丹军的一次战役。康熙二十九年(1690)六月,噶尔丹在※“乌尔会河之战”获胜后,乘势进军乌珠穆沁,威逼北京。清廷朝野震动,圣祖玄烨决计亲征,集兵于巴林,坐以待机。噶尔丹恃兵精将勇,于
藏语音译,唐代吐蕃掌管刑名狱讼的官员。相当于汉地之刑部尚书或断事官。长庆三年(吐蕃彝泰九年,823)所立《唐蕃会盟碑》,记有此职官。
见“耶律王祥”(1307页)。
见“新添葛蛮安抚司”(2381页)。
苗族习惯法规。苗语称“勾榔”,“榔”意为“公约”。内容包括:对农业生产的规划,债务纠纷的调解,奸淫盗窃及其他犯罪的处罚等。如正月挖田、挖土;二月犁田;三月施肥、撒秧谷;四月五月插秧;六月薅秧除草等;偷
见“赤尊公主”(1014页)。
见“中俄续勘喀什噶尔界约”(30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