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租地
亦称永佃地。清末汉族农民为开垦或租种蒙民地,缴纳一定地租而获得使用权的土地。一般在契经约上注明“永远管业”字样。只准汉人退还,不许蒙民回赎。这种关系的形成,有的因蒙古业主负债于耕种者,无力偿还,将土地赎回权作价偿还欠债,也有将土地所有权作价卖给承租者,立死契,但要纳租。河套地区的渠地租,亦称永租地,名义上为蒙旗所有土地,实际由垦务局招民耕种、征租,所征租银与蒙旗按比例分成。
亦称永佃地。清末汉族农民为开垦或租种蒙民地,缴纳一定地租而获得使用权的土地。一般在契经约上注明“永远管业”字样。只准汉人退还,不许蒙民回赎。这种关系的形成,有的因蒙古业主负债于耕种者,无力偿还,将土地赎回权作价偿还欠债,也有将土地所有权作价卖给承租者,立死契,但要纳租。河套地区的渠地租,亦称永租地,名义上为蒙旗所有土地,实际由垦务局招民耕种、征租,所征租银与蒙旗按比例分成。
蒙古国将领。札刺儿氏。初事成吉思汗,以勇著称,赐名“八都鲁”(勇士),故与名合称拜延八都鲁。太宗七年(1235),领札剌儿军1600人,与塔海绀卜攻宋,出秦巩,入蜀,有战功。宪宗三年(1253),与总
见“王罕”(201页)。
官名。州判官为知州行政助理,分掌粮粟、屯田、水利、巡捕、牧马等事,秩从七品。明代亦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土州置此官,以当地首领为之。令其谨守疆土,附辑土民,修职贡,供征调,无相携贰。颁给铜印、敕书,赐冠带,
明代蒙古官名。源于汉族封建王朝。元代因之,设左、右丞相,其数诸帝所设不一,但一直未间断。正一品,授银印,统六官,率百司,居中书令之下。中书令缺,则总中书省事,佐天子,理万机。元末,拥有此称者较多。明初
书名。一说即《南中志》,诸书亦误作《南州八郡志》、《南征八郡志》、《南北8郡志》、《南中八部志》、《南中八郡记》、《南中八志》。今人多疑是书为《太平御览》卷924年中所引《南中八郡异物志》之省称。晋魏
金卫绍王完颜永济年号。1212—1213,凡2年。
旧时云南佤族计算长度的单位。参见“托普”(751页)。
?—1731清宗室。爱新觉罗氏。康熙帝之子,庄亲王允禄同母兄,长年体弱多病。雍正四年(1726),封多罗贝勒。八年(1730),晋封多罗愉郡王。世宗笃念皇陵重大,特命其前往护视。卒,谥恪。
清代从事禁卫的护军组织。八旗护军营,以满洲、蒙古同旗色者为营,共设8营,此内无汉军。天命(1616—1626)间,始设“巴牙喇营”,统领官称“巴牙喇纛额真”,佐以巴牙喇甲喇额真。天聪八年(1634),
公元5世纪后期云南宁蒗永宁地区纳西族首领。蒙醋醋八世孙。《元史·地理志》:永宁“昔名楼头赕,接吐蕃东徼,地名答蓝,么些蛮祖泥月乌逐出吐蕃,遂居此赕,世属大理。宪宗三年(1253),其三十一世孙和字内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