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不丹
明代蒙古郭尔罗斯部首领。一作彻卜登。郭尔罗斯为兀良哈属部,故明人称之为“兀良哈之沙不丹”。其女阿勒塔噶勒沁为脱脱不花之妻,生摩伦台吉,因与部属私通,被脱脱不花刺伤耳鼻,休遣回娘家,双方从此结仇。景泰三年(1452),趁脱脱不花被瓦剌领主也先战败逃入郭尔罗斯部避难之机,杀脱脱不花,留下外孙摩伦台吉。卒后,摩伦台吉被送往翁牛特部领主毛里孩王处,被立为可汗。
明代蒙古郭尔罗斯部首领。一作彻卜登。郭尔罗斯为兀良哈属部,故明人称之为“兀良哈之沙不丹”。其女阿勒塔噶勒沁为脱脱不花之妻,生摩伦台吉,因与部属私通,被脱脱不花刺伤耳鼻,休遣回娘家,双方从此结仇。景泰三年(1452),趁脱脱不花被瓦剌领主也先战败逃入郭尔罗斯部避难之机,杀脱脱不花,留下外孙摩伦台吉。卒后,摩伦台吉被送往翁牛特部领主毛里孩王处,被立为可汗。
怒语音译,意为“集体耕地”。解放前云南省碧江县怒族对伙有共耕的土地称谓。原先每个父系家族公社都有集体公有土地,实行共同劳动,按户平均分配产品。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到解放前夕,已将大部分家族公有土地以一块
明代傣族土司名。永乐五年(1407),与散金长官司同时置。隶云南都司。其地旧属麓川、平缅。时土蛮註甸八等来朝,请别设长官司,从之。命註甸八等为长官,各给印章。
见“哈密”(1630页)。
参见“札萨克旗”(435页)。
又名《皇朝通典》。书名。清官修。100卷。乾隆三十二年(1767)起纂,五十一至五十二年(1786—1787)间成书。体例与《续通典》同,分为九典。记载清太祖天命元年(1616)至清高宗乾隆五十年(1
?—前96汉代匈奴单于。挛鞮氏。※呴犁湖单于弟。原为匈奴左大都尉。武帝太初四年(前101),兄死,被立为单于。初,因惧汉朝武力,尽放归以往所扣留之路充国等汉使,并遣使至汉贡献。后益骄,于天汉元年(前1
见“雍穆长公主”(2383页)。
见“慕容冲”(2435页)。
阿尔泰语系突厥语族的语支之一。这一术语是原苏联学者H·A·巴斯卡科夫1952年在《关于突厥语言的分类问题》(载《苏联科学院通报·文学和语言部分》,1952第11卷)一文中提出来的,1962年在《突厥语
?—1871清代撒拉族、回族人民反清起义首领。又名马尕三。巴燕戎格厅昂思多庄(今青海化隆县昂思多乡)人。撒拉族,一说回族。阿訇出身,人称“哈三阿訇”。原为西宁镇总兵马本源部下。咸丰十年(1860),率